今日起,我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正式实施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9-02
今日起,我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正式实施

经紧锣密鼓筹备,9月1日起,我市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依法正式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环。2020年以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2021年,省政府印发通知,明确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等“两清单一目录”,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

2022年7月28日,市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和经法定程序下放的涉及城管、城建等13个领域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事项的行政执法权,其中中心城区街道146项,新城区街道201项。

8月15日,市司法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9月1日以前每天就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服装标志、文书程序、法制审核等事项报送工作进度表,市局主要领导进行督办落实。此后,市司法局相继印发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文书格式等通知,并经市政府授权后,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规范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通知。

8月26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署会,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通报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强调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认真做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执法标志更换、执法平台推广应用、街道法制审核机制建立等各项工作,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正式实施做好准备。

8月31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视频示范培训会。各区也组织各街道办事处进行专门培训,组织其认真学习并指导监督其正确使用相关程序、文书,同时加强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确保如期全部使用统一的文书、程序,全面执行新的工作制度。前期,市司法局还组织举办了2022年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培训班,全市各区行政执法分管领导及部门、司法所、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执法骨干参加培训。

同期,市城管执法委依托市智慧城管平台,充分参与建设全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平台,目前平台已经完成执法事项、文书、流程、执法人员及各级审核人员名单、罚没账户等各类事项的植入和测试工作;各赋权市直部门也积极参与其职责范围内下放执法事项的衔接等工作,加强对各区各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全市各区各部门凝心聚力,积极履职尽责,共同确保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在9月1日正式启动。

随着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这一新执法机构的设立并正式开展工作,法治武汉建设迈上新台阶。管理规范、分工明确、运转高效、制度健全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体制将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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