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辐危中心配合省环保厅妥善处置阳逻港进口矿砂剂量异常事件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市辐危中心配合省环保厅妥善处置阳逻港进口矿砂剂量异常事件

市辐危中心配合省环保厅妥善处置阳逻港进口矿砂剂量异常事件

      2017年2月24日,市辐危中心接到湖北省环保厅辐射处通知,武汉海关在阳逻港发现一批进口锌矿砂辐射剂量异常。接到通报后,领导高度重视,辐射科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积极协助省环保厅对现场进行调查和取样。随后,按照省厅要求,市辐危中心和新洲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坚守现场,监督海关将这批货物进行临时封存,同时对货场辐射剂量进行了巡测,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对锌矿砂样品进行监测分析发现:样品中存在放射性核素Cs-137,根据《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GB20664-2006)》标准,该批锌矿砂不符合其中第4.2和4.3条的规定。湖北省至今无相关企业获得从事类似伴生矿冶炼开发使用的许可。省环保厅建议武汉海关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置该批锌矿砂,在处置锌矿砂过程中做好人员与现场辐射安全防护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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