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交通大队开出重磅罚单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5-09-11
东西湖区交通大队开出重磅罚单

2家隐患严重的危化品、混凝土运输企业被罚款万元

 

 

    2015年9月9日,东西湖区交通大队对隐患严重的武汉市三联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和武汉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分别处以罚款1万元的严厉处罚。此次处罚也是2014年9月1日《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施行以来,全市交管战线首次依据该规定对运输企业作出罚款处罚,有力推动危化品运输等重点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015年9月初,武汉市三联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因单位安全运输主体责任未落实,被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

    2015年8月26日10时许,武汉永固混凝土有限公司驾驶员周文兵驾驶鄂ALG595号搅拌车,在东西湖区惠安大道九通路口闯红灯将一正常行驶的两轮摩托车撞倒,将车主碾压致死。

    东西湖区交通大队在调查取证后,查明,2公司违反了《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8、49条规定,均未落实安全运输主体责任,未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未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驾驶人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司机交通违法行为未登记,且交通违法行为较多,仅今年以来,三联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违章就达51次,其中,司机丁某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在福银高速超速行驶,一次被记满12分。东西湖区交通大队依据《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3条规定,对2公司各罚款1万元。9月9日,2公司在汉口银行缴纳了罚款。

    被处罚企业表示要深刻吸取教训,落实安全运输主体责任,从领导到司机都要认真学习安全规定,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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