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青山区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05-06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青山区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0〕24号

各街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2010年青山区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2010年青山区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

提档升级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进一步改善老旧住宅区居住环境质量,提升青山区整体形象,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2010年青山区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大力推进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建立物业服务可持续发展机制,促进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切实提高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管理水平。

   二、总体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

   总体目标:以政府引导、财政投入、政策扶持为保障,以进一步改造物业管理必备的配套设施为基础,以保洁、保绿、保安、保房屋维修、保设施设备运行为主要内容,以逐步实现物业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为主要方向,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任分担、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11条街道(管委会)72个社区的老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全覆盖提档升级工作,基本实现“路面平,管道畅,楼道亮,环境美”的目标,进一步改善社区居住环境。

   三、工作标准及内容

   为实现上述总体目标,制定物业服务及环境创新和物业服务机制创新两项工作标准,明确所需完成的工作内容。

   (一)物业服务及环境创新工作标准

   1、路面平: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设置交通标志;

   2、管道畅: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

   3、楼道亮:楼道干净整洁,公共照明完好,各类管线、网线调整规范有序;

   4、环境美:公共场所保持清洁,垃圾日产日清,花草树木养护良好,小区秩序井然。

  (二)物业服务机制创新工作标准

   在巩固社区物业服务部、居民代表自治、社区单位共管三种非专业化模式基础上,加大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面,以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为依托,各区选择3-5个社区按就近对口支持方式,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有偿物业服务。

   (三)工作内容和任务

   1、改造老旧住宅区市政设施及实施环境整治。完成整修道路工作,维护完善排水管网(包括窨井),补植绿地树木,增设路灯,增建环卫设施,拆除违章建筑。

   2、整治改造老旧住宅区房屋本体及设施设备。安装惠民信箱,安装楼道灯,粉刷楼道墙面,整理规范各类管线(网),添置消防器材,清洗更换供水水箱。

   3、增建和改善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必备的设施设备。落实物业服务用房,完善监控设施,添置服务工具,增修自行车停车棚,对小区围墙建院(含设岗亭、铁门、拦车器等)。

   4、完善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推进专业化服务,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合理收取费用,全面提升以“五保”服务(保洁、保绿、保安、保房屋维修、保设施设备运行)为主要内容的日常服务水平。

   5、建立区应急维修服务中心。依托区房地产总公司成立应急维修服务中心,设立房屋应急维修专项资金,完善房屋及设施设备应急报修平台,重点解决辖区内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因素出现的社区物业服务机构无法解决的房屋应急维修、抢修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资金以市、区两级财政支持为引导、相关部门专项资金支持为支撑、社会单位适当投入为补充,全方位筹措资金。

   1、各社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资金按青社建【20101号文件规定进行安排,重点投入房屋本体及设施设备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必备设施设备的增建和改善;区政府按不低于50万元标准,设立区房屋应急维修专项资金;

   2、区建设、水务、城管、园林、邮政、供电等部门根据各社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的实际,从本部门的建设维护管理资金中给予支持;

   3、鼓励社会单位采取自愿方式投入部分资金支持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工作。

   (二)落实扶持政策。根据当前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

   1、区民政局根据市民政部门制定的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政策,落实各社区低保户和困难户补贴政策;

   2、区地税局根据市地税部门出台的税收减免政策,鼓励、支持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机构、单位的发展;

   3、区物价局根据市物价部门和市房管部门制定的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标准及服务标准,对全区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及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物业服务提档升级考核评优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三)明确工作责任。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工作的统筹调度和具体组织;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各街道工作职责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督促社区物业服务机构落实日常物业服务工作。负责制定本街道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的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辖区房屋本体及设施设备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必备设施设备增建和改善的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老住宅区内违章建筑、马路市场、摊点亭棚等违章现象的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

   2、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区房管局:按照区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做好老住宅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物业服务的指导、监督工作;

区财政局:根据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资金预算,编制全区年度物业服务提档升级专项资金计划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负责安排物业服务提档升级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安排;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街道组织社区居委会协助做好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工作及“民办非企”物业服务机构的指导和达标;

   区城建局:负责制定道路整修计划,协调市、区两级资金落实并指导各街道组织实施;

区水务局:负责制定排水管网(窨井)改造计划,协调市、区两级资金落实并指导各街道组织实施,负责排水管网(窨井)的日常维护和疏通;

   区园林局: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区绿化调整方案,对其绿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调绿化建设资金的落实;

   区城管局:组织各街城管执法队伍,拆除老旧住宅区违章建筑,清理整顿马路市场、乱设摊点;指导老旧住宅区内垃圾处理用房的改造以及垃圾容器的设置及管理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老旧住宅区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技防设施的调整、维护;

   区物价局: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费指导价格,检查监督收费行为。

   区交通大队:负责组织实施老旧住宅区交通标志的设置和维护;

   区文体局:负责老旧住宅区健身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3、相关管线、设施设备专业管理单位工作职责

1)区供电部门负责老旧住宅区供电线路、设施设备的调整与维护,路灯设施的增设和维护;

2)区邮政部门负责老旧住宅区居民家庭惠民信箱的安装及日常维护工作;

3)区广电部门负责老旧住宅区有线电视线路、设施设备的调整与维护;

4)燃气部门负责老旧住宅区燃气管道设施的检修、改装、维护工作;

5)区电信部门负责老旧住宅区通信线路、设施设备的调整与维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目标考核。为确保2010年全区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区政府根据全市物业服务提档升级的总体要求,与各街道、相关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领导有力,完成任务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未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各部门、各街道也要相应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目标考核,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工作效果。

   (二)统筹使用资金。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提档升级资金由区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集中统筹安排使用,重点投入基础设施薄弱、硬件条件差、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物业服务区域,已列入未来3-5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危房改造计划和土地储备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安排整治改造资金;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重点补贴采取社区物业服务部管理、业主代表自治模式的物业服务区域。

   ()搞好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工作,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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