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注重抓细抓实抓常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8-09-04
新洲区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注重抓细抓实抓常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新洲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多措并举,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强化扫黑除恶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李满堂任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印发《新洲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清单》,46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科所承办落实。局领导与联系的科所负责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话32人次,科所负责人签订承诺书24份,全力排查机关、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行为,编印《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100余套,干警、社工、法律工作者人手一册。

       二是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矛盾线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汇聚一线调解资源,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三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在做好日常管控的基础上,开展对在册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人员专项清查活动,对其中疑似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底细清、去向明”。各司法所利用点检、集中教育,向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全区368名在矫对象全部签订了《不参与涉黑涉恶犯罪行为承诺书》,通过加强心理沟通和教育矫治, 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其参与黑恶势力活动,最大限度控制不稳定因素。

       四是落实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引导律师事务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恶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恶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目前,我区律师参与5起涉黑恶案件,案件均处于侦查阶段。

      五是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在社会层面上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农村物资交流会期间,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开展扫黑除恶法律法规宣传87场次,出动宣传车35台次,受教育群众数十万人,组织开展“12348”法律服务微信群扫黑除恶宣传月活动,利用“新洲司法”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司法行政网站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报道,形成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强大舆论氮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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