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全市安监系统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受理范围和方式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7-06-08
市安监局关于全市安监系统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受理范围和方式
发布日期:2017-06-08 00:00 来源: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 打印 】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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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关于全市安监系统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受理范围和方式

 

为抓好2017年全市安监系统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推动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及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等问题的解决,现将全市安监系统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受理范围和方式予以公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受理范围

1.对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签字无态度、不签名;

2.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3.对安全生产领域涉及的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4.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不取消、明取消暗转移,行政服务大厅“前店后厂”、资料要求复杂多余、审批超时限;

5.对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学习传达不及时、研究措施不得力、贯彻落实不到位;

6.出台的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不切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

7.安全生产工作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重形式轻实效;

8.安全生产工作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

9.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

10.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中等的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和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二、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27-82892506

2.举报邮箱:whajdw@126.com

3.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111号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全市安监系统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邮政编码:430015

 

 

全市安监系统作风建设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20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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