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处罚文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工商登记号/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武汉市中心医院使用骨科植入类器械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严格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和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开展相关手术时未严格核对骨科植入类器械的关键性技术参数并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导致骨科植入类器械违规结算案 | 武卫医罚〔2022〕036号 | 武汉市中心医院(武汉市第二医院、武汉市肿瘤研究所) | 12420100441355122D | 彭义香 | 武汉市中心医院使用骨科植入类器械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严格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和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开展相关手术时未严格核对骨科植入类器械的关键性技术参数并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导致骨科植入类器械违规结算。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版)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警告 | 2022.08.29 |
武汉市汉阳医院未按照规定将真实的植入类医疗器械信息记载到病历中及未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保管及使用管理等制度案 | 武卫医罚〔2022〕038号 | 武汉市汉阳医院 | 52420100441438921C | 张芾 | 武汉市汉阳医院未按照规定将真实的植入类医疗器械信息记载到病历中及未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保管及使用管理等制度。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 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九项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版)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版)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第九十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警告 | 2022.08.29 |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的进货查验制度、未按照规定将植入类医疗器械的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案 | 武卫医罚〔2022〕040号 |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湖北省职业病医院) | 12420000441430911G | 席仁刚 |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的进货查验制度、未按照规定将植入类医疗器械的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九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版)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版)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第九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警告 | 2022.08.29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保管案 | 武卫医罚〔2022〕041号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12420000441437486D | 刘继红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未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保管。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版)第六十八条第二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版)第六十八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警告 | 2022.08.29 |
武汉市第三医院未按照规定制定和实施查对制度、病历管理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案 | 武卫医罚〔2022〕042号 | 武汉市第三医院 | 124201004416252097 | 黄晓东 | 武汉市第三医院未按照规定制定和实施查对制度、病历管理制度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版) 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版)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第九十条第三项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警告 | 2022.08.26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武卫医罚〔2022〕047号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 | 124200004200002348 | 王高华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版)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版)第九十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警告 | 2022.08.29 |
湖北六七二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未按照规定制定和实施骨科高值耗材相关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案 | 武卫医罚〔2022〕048号 | 湖北六七二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 12420000732698176C | 李绪贵 | 湖北六七二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未按照规定制定和实施骨科高值耗材相关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版)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警告 | 2022.08.29 |
湖北省中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 武卫医罚〔2022〕045号 | 湖北省中医院(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湖北省中医药研究院) | 124200004200010937 | 何绍斌 | 湖北省中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九项;《医疗器械督管理条例》(2017版)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版)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第九十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警告 | 2022.08.29 |
武汉市中医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及未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案 | 武卫医罚〔2022〕037号 | 武汉市中医医院 | 124201004416270364 | 张瑶 | 武汉市中医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及未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保管等制度。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版) 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 警告 | 2022.08.29 |
武汉东方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床单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案 | 20224200300034 | 武汉东方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420103303703088L | 秦想德 | 武汉东方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床单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2.08.30 |
武汉红钻易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塑料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案 | 20224200300035 | 武汉红钻易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4201035979081331 | 陈超红 | 武汉红钻易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塑料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2.08.30 |
武汉红钻易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案 | 20224200300036 | 武汉红钻易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4201035979081331 | 陈超红 | 武汉红钻易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 警告 | 2022.08.30 |
武汉市江汉区斯尔特快捷酒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塑料拖鞋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案 | 20224200300037 | 武汉市江汉区斯尔特快捷酒店 | 92420103MA4EMHMX30 | 尹作标 | 武汉市江汉区斯尔特快捷酒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塑料拖鞋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2022.08.30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未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新生儿听力初筛及复筛工作案 | 武卫计罚〔2022〕020号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 12420000441356133K | 熊枝繁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未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新生儿听力初筛及复筛工作。 |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 | 警告;通报批评。 | 2022.08.30 |
武汉市石代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与劳动者潘某某订立合同时未告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未按照规定组织2人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案 | 武卫职罚〔2022〕046号 | 武汉市石代高新建材有限公司 | 91420112691878364D | 辛自强 | 武汉市石代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与劳动者潘某某订立合同时未告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未按照规定组织2人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七十五条第七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四项。 | 警告;罚款人民币60000元。 | 2022.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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