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借款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5-04-20
严格借款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近日,洪山区财政局印发了《洪山区区级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

  一是严格借款范围。对履行政府职能所需经费,原则上安排预算解决,不得以借款或预拨经费形式,回避预算约束。如遇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区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建设专项投入事项等5种特殊情形,可允许临时借款。

  二是严格出借管理。财政对外借款,由借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执行,借款最长不得超过1年。对外借款实行协议管理,借款单位要提供有效的抵押或担保,以强化预算约束。

  三是加强回收管理。借款到期后未能按时还款的,区财政局根据借款协议和相关规定,采取抵扣预算指标、追加预算指标、处理抵押品等措施回收借款。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借款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定期和不定期对借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借款单位不按协议规定使用借款资金的行为,将提前收回借款,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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