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08-11-27
农业部开展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业科研单位,高中等农业院校: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农业部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和农民技能水平,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面对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基层农技人员的素质状况,迫切需要依靠科技改善农民生产经营能力,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民收入水平。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肩负着把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繁重任务,是科教兴农的基层骨干力量。长期以来,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与新时期农业发展面临的艰巨任务和赋予的历史使命相比,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据统计,2007年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只占45.9%,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只占59.7%,2003-2007年,每年仅有约8.7%的县乡农技推广人员参加过培训,其中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仅为2%。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基层农技人员教育培训,促进知识更新和结构改善,努力建立起一支功能强大、理念先进、技能优良、作用明显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各级农业部门、科研院所和高中等农业院校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努力探索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的制度化途径,更好更持久地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科技支撑。

  二、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培训工作

  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活动,是适应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的需要。培训要以发展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重点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以及农技推广技能、农业公共信息服务技术、农业政策为主要内容,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扎实有效的技术培训。要促进形成行政部门与农业推广、科研、教学、企业等单位相互配合、上下左右联动的大联合、大协作新格局,合力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共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一)培训机构

  各级农业行政、推广、科研、教育单位,产业体系各综合试验站是开展农技人员培训的主要机构。

  省级农业部门要动员所属科研、推广机构,充分发挥面向全省的区位优势,有针对性地重点培训骨干农技人员尽快掌握重要、重大生产技术,推动科研成果及时转化应用。

  高中等农业院校要依托自身科研、人才和信息资源优势,充分利用贴近“三农”的办学特色,通过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等方式面向基层开展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同时,要动员广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广泛进行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各综合试验站和岗位专家所在单位,要根据产业技术体系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对体系延伸所涉及县、乡的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提高和培训。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一是以县、乡(团、场)两级种植、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垦等行业技术推广人员为主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二是以科技示范户、村级动物防疫员、植保员、农机手、沼气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种养大户为主的农民技术人员;三是返乡就业的农民工。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具备区域特色的主导品种和农产品加工技术,尤其是作物越冬管理、春耕备耕关键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扶持政策;农业推广的理论与方法;信息技术和管理统计技能等。

  (四)培训方式

  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的不同需求,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分行业分县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异地研修、县乡集中办班和现场实训等三种方式。

  异地研修主要是将县级农业技术人员骨干集中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农业大学、高中等农业职业院校和农业科研单位进行研修,以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对先进实用技术的掌握水平、开展技术推广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县乡集中办班主要是在县、乡两级集中办班,重点培训当地生产急需的关键适用技术和推广方法,以提高县乡两级农技人员的推广能力和服务水平。

  现场实训主要是对科技示范户、村级动物防疫员、植保员、农机手、沼气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等农民技术人员,通过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现场实训,重点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要针对农民工返乡所提出的技能需求,大力开展就地转移培训。

  鼓励各级各类培训单位结合实际,探索培训模式,创新培训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

  (五)培训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规范实施。要组织对参加培训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登记造册,纳入档案管理。

  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接受培训情况应作为基层农技人员承担农民培训和优先承担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重要依据。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根据培训实际对学员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并对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三、加强领导,务求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问题。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由农业部统一部署实施,各级农业部门,推广、科研、教育单位,产业技术体系各综合试验站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要预先了解分析当地突出的技术需求和返乡农民工技能需要,编写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培训教案,切实保障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持续发展。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内容。要建立农技人员培训的组织平台,探索综合部门与行业部门分工明确、密切协同的科技管理机制;依托产业体系的综合试验站,探索农业科技研发、集成、转化紧密衔接、快速落地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依托各级高中等农业院校广泛开展培训和学历教育,探索不同类型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的长效机制。

  (三)注重总结经验,不断推进工作。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科研单位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反映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建议。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将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推广各地开展培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表彰奖励培训工作绩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根据培训进展情况和实际需求,争取有关部门的更多支持,不断深化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

  农业部将依托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现代产业技术体系、重大技术推广项目等,对各地培训工作给予支持。各地各单位在争取当地财政部门支持的同时,不等不靠,挖掘现有潜力,迅速行动,抓住冬季农闲的有利时机,大规模启动培训工作。请各省抓紧制定培训方案,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备案。

  联系人:张景林

  电话:(010)591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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