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岸区后湖惠民居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腾退房源登记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7
关于江岸区后湖惠民居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腾退房源登记公告

根据《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管理暂行办法》(武房发[2013])84号)有关规定,现就江岸区后湖惠民居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腾退房源对社会公开登记公告如下:
一、登记项目
    本次登记项目为后湖“惠民居”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腾退房源,可供配租房源39。最小户型建筑面积39.33,最大户型建筑面积53.65㎡。租金标准:(有天然气)15元/㎡(建面)/月,(无天然气)14元/㎡(建面)/月,物业管理费1.4/㎡(建面)/月。
二、登记时间
    201710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接待登记。
三、登记对象:
    持江岸区核发有效的《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的持有人。
四、登记地点:
    属于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社区登记;户籍属水上公安机关管理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所在社区登记。
五、注意事项
    凡欲参加登记的家庭,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和登记地点参加登记,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登记后分配原则
    腾退房源按照“项目所在区优先配租对象—项目所在区普通申请对象”的批次确定选房顺序,同一批次内,按照申请人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先后确定选房顺序;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相同的,可以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特此公告!

 

 

 

 

                                                                              江岸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7日

 

附件:

根据《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管理暂行办法》(武房发[2013])84号)有关规定,现就江岸区后湖惠民居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腾退房源对社会公开登记公告如下:
一、登记项目
    本次登记项目为后湖“惠民居”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腾退房源,可供配租房源39。最小户型建筑面积39.33,最大户型建筑面积53.65㎡。租金标准:(有天然气)15元/㎡(建面)/月,(无天然气)14元/㎡(建面)/月,物业管理费1.4/㎡(建面)/月。
二、登记时间
    201710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接待登记。
三、登记对象:
    持江岸区核发有效的《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的持有人。
四、登记地点:
    属于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社区登记;户籍属水上公安机关管理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所在社区登记。
五、注意事项
    凡欲参加登记的家庭,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和登记地点参加登记,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登记后分配原则
    腾退房源按照“项目所在区优先配租对象—项目所在区普通申请对象”的批次确定选房顺序,同一批次内,按照申请人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先后确定选房顺序;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相同的,可以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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