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5-03-10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绿满荆楚行动实施绿色全覆盖的决策部署,根据我区可造林地现状,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区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迅速组织行动,确保实现绿色全覆盖

《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绿满荆楚行动的决定》( 鄂发〔201424)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部署,是指导全省今后一段时期林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区要认真学习决定精神,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理念,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是第一建设”,把绿满荆楚行动上升到区、街两级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迅速安排部署,抢抓季节墒情,掀起造林热潮,打赢绿满荆楚行动大决战。

二、明确任务,科学规划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总体目标及年度计划

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20152017)实现全省宜林地、无立木林地、通道绿化地、村庄绿化地绿色全覆盖。根据省林业厅“ 可造林地面积6万亩以下的 ,2年完成造林绿化;6万亩以上的3年完成造林绿化;创建林业生态示范县的县市适当提前”的原则,以及20146月份我区可造林绿化地普查情况,全区可造林绿化总体目标任务为24931亩,其中:宜林地造林5488亩,无立木林地造林4853亩,村庄绿化14590亩。现将我区总计划任务一次性下达(详见附表), 要求分两年完成,2015年完成50% 2016年完成50%,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在2015年全部完成绿化任务。

三、强化措施,保障各项造林绿化任务的完成

(一)创新造林机制。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任务重、时间紧,要创新造林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主体、部门联动、多元投入的实现形式。

要创新政府投资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的造林补贴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造林绿化中的杠杆和引导作用。我区要积极争创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区,各街要争创绿色示范乡村,争取省、市支持。发挥林业造林补贴、低产林改造、后续产业、破损山体修复、四环线及金龙大街绿化等项目引领作用,整合“四化同步”、美丽乡村、赏花游、环保生态村等项目,扶持农民、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及自然人参与生态建设。政府投资重点用于村庄绿化,实行资金到部门和街道,两年统筹到位,验收拨付。

以产业发展促进生态建设,积极开展造林绿化招商引资,下大力气引入社会资本进入林业,推行“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有效运行模式。重点支持落户我区的武汉花博园5000亩园区建设,使之成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除花卉苗木产业之外,进一步发展绿色水果、有机绿茶、速生丰产用材林等林果产业基地建设,扩大绿色资源总量。

要实行部门包点联系制度,与当前“三万”活动相结合,千斤重担众人挑,将造林绿化任务落实到部门、单位、业主,将责任分解到人。各部门着重帮助抓好驻村的绿色示范村建设,包括宜林荒山荒地、无立木林地、通道绿化和村庄绿化,并抓好本部门自身的绿化工作。

要推行林水结合、林粮间作、林下种养等造林绿化模式,推广专业队栽植、分段施工、分时验收、分期付款等行之有效的造林方式。

要创新义务植树方式,积极推行捐资造林、认领认养、门前 “三包”等多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提高义务植树成效。

(二)抓好林木种苗生产供给。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根据绿满荆楚行动目标任务和造林绿化生产计划,切实做好苗木总调度,林业部门配合搞好林木种苗的品种、规格、数量、产源地、询价等基础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加强种苗检疫,严禁调运、栽植种源不明、疫情不明、质量不明的苗木,确保造林绿化种苗需求。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标准高、要求严,林业部门的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督要及时、到位。一是要坚持适地适树。提倡栽植乡土树种、乔木、群众有种植传统的苗木、经济果木林。二是苗木大小适度。提倡栽植大苗壮苗。三是突出特色。樟树、桂花、栾树、朴树、榉树、红叶石楠、甜柿、枇杷等在我区均有较好的适生性,要根据本地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发挥本地优势,建设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标准高的产业基地,绿化一批能够发挥树种景观效应的通道,美化一批生态效益与庭院经济相得益彰的村庄。

(四)建立健全造管结合的管护机制。加强新造林管理。坚持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不造无主林,确保造一片、活一片、成一片,避免“年年造林不见林”的现象;加强现有林保护。严格实施林地定额管理、用途管制和林木限额管理、凭证采伐,强化生态红线约束。进一步加强封山育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依法惩处盗伐滥伐林木、毁坏和非法占用林地、绿地、湿地的行为。

(五)维护计划任务的严肃性。省委、省人民政府要求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年度任务是考核各地绿满荆楚行动目标责任的主要指标,营造林生产计划是指导各地营造林生产的重要依据,原则上都应全部完成。特别是营造林生产计划中的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计划完成率,必须达到100% 。需要注意的是,“可造林面积”普查时各地造林地已落实到山头地块且在省里备案,应优先将造林任务安排在这些地方,防止出现在其他地方造林而原有的荒山未绿化的情况。省林业厅正在建立全省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从今冬明春开始,每一块新造林地将上数字地图,防止重复上报造林面积。

实施绿满荆楚行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决定明确提出,省人民政府将对各地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省人民政府将要约谈、问责。区委、区人民政府也将把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考核。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相关部门要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完成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和营造林年度计划任务,赢得绿满荆楚行动决战的大捷。

 

附件:江夏区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任务分解一览表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10


附件

 

江夏区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任务分解一览表

 

 

 

 

 

 

单位:亩

序号

        

合计

宜林地

无立木林地

通道绿化

村庄绿化

2015年任务

 

江夏区

24931.4

5488

4853.4

 

14590

12465.7

1

纸坊街

1431.6

230.4

401.2

 

800

715.8

2

金口街

5745.2

2681

664.2

 

2400

2872.6

3

郑店街

2896.5

785.6

910.9

 

1200

1448.25

4

五里界街

858.4

 

58.4

 

800

429.2

5

法泗街

2073

858.9

14.1

 

1200

1036.5

6

安山街

2182.4

329.4

453

 

1400

1091.2

7

乌龙泉街

1590.7

115

495.7

 

980

795.35

8

山坡街

3371.3

431.4

539.9

 

2400

1685.65

9

湖泗街

1398.4

 

188.4

 

1210

699.2

10

舒安街

2327.6

 

1127.6

 

1200

1163.8

11

梁子湖

1056.3

56.3

 

 

1000

528.15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绿满荆楚行动实施绿色全覆盖的决策部署,根据我区可造林地现状,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区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迅速组织行动,确保实现绿色全覆盖

《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绿满荆楚行动的决定》( 鄂发〔201424)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部署,是指导全省今后一段时期林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区要认真学习决定精神,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理念,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是第一建设”,把绿满荆楚行动上升到区、街两级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迅速安排部署,抢抓季节墒情,掀起造林热潮,打赢绿满荆楚行动大决战。

二、明确任务,科学规划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总体目标及年度计划

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20152017)实现全省宜林地、无立木林地、通道绿化地、村庄绿化地绿色全覆盖。根据省林业厅“ 可造林地面积6万亩以下的 ,2年完成造林绿化;6万亩以上的3年完成造林绿化;创建林业生态示范县的县市适当提前”的原则,以及20146月份我区可造林绿化地普查情况,全区可造林绿化总体目标任务为24931亩,其中:宜林地造林5488亩,无立木林地造林4853亩,村庄绿化14590亩。现将我区总计划任务一次性下达(详见附表), 要求分两年完成,2015年完成50% 2016年完成50%,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在2015年全部完成绿化任务。

三、强化措施,保障各项造林绿化任务的完成

(一)创新造林机制。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任务重、时间紧,要创新造林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主体、部门联动、多元投入的实现形式。

要创新政府投资以奖代补、先造后补的造林补贴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造林绿化中的杠杆和引导作用。我区要积极争创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区,各街要争创绿色示范乡村,争取省、市支持。发挥林业造林补贴、低产林改造、后续产业、破损山体修复、四环线及金龙大街绿化等项目引领作用,整合“四化同步”、美丽乡村、赏花游、环保生态村等项目,扶持农民、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及自然人参与生态建设。政府投资重点用于村庄绿化,实行资金到部门和街道,两年统筹到位,验收拨付。

以产业发展促进生态建设,积极开展造林绿化招商引资,下大力气引入社会资本进入林业,推行“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有效运行模式。重点支持落户我区的武汉花博园5000亩园区建设,使之成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除花卉苗木产业之外,进一步发展绿色水果、有机绿茶、速生丰产用材林等林果产业基地建设,扩大绿色资源总量。

要实行部门包点联系制度,与当前“三万”活动相结合,千斤重担众人挑,将造林绿化任务落实到部门、单位、业主,将责任分解到人。各部门着重帮助抓好驻村的绿色示范村建设,包括宜林荒山荒地、无立木林地、通道绿化和村庄绿化,并抓好本部门自身的绿化工作。

要推行林水结合、林粮间作、林下种养等造林绿化模式,推广专业队栽植、分段施工、分时验收、分期付款等行之有效的造林方式。

要创新义务植树方式,积极推行捐资造林、认领认养、门前 “三包”等多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提高义务植树成效。

(二)抓好林木种苗生产供给。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根据绿满荆楚行动目标任务和造林绿化生产计划,切实做好苗木总调度,林业部门配合搞好林木种苗的品种、规格、数量、产源地、询价等基础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加强种苗检疫,严禁调运、栽植种源不明、疫情不明、质量不明的苗木,确保造林绿化种苗需求。

(五)维护计划任务的严肃性。省委、省人民政府要求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年度任务是考核各地绿满荆楚行动目标责任的主要指标,营造林生产计划是指导各地营造林生产的重要依据,原则上都应全部完成。特别是营造林生产计划中的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计划完成率,必须达到100% 。需要注意的是,“可造林面积”普查时各地造林地已落实到山头地块且在省里备案,应优先将造林任务安排在这些地方,防止出现在其他地方造林而原有的荒山未绿化的情况。省林业厅正在建立全省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从今冬明春开始,每一块新造林地将上数字地图,防止重复上报造林面积。

实施绿满荆楚行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决定明确提出,省人民政府将对各地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省人民政府将要约谈、问责。区委、区人民政府也将把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林业等相关部门的考核。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相关部门要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完成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和营造林年度计划任务,赢得绿满荆楚行动决战的大捷。

 

附件:江夏区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任务分解一览表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10


附件

 

江夏区绿满荆楚行动造林绿化任务分解一览表

 

 

 

 

 

 

单位:亩

序号

        

合计

宜林地

无立木林地

通道绿化

村庄绿化

2015年任务

 

江夏区

24931.4

5488

4853.4

 

14590

12465.7

1

纸坊街

1431.6

230.4

401.2

 

800

715.8

2

金口街

5745.2

2681

664.2

 

2400

2872.6

3

郑店街

2896.5

785.6

910.9

 

1200

1448.25

4

五里界街

858.4

 

58.4

 

800

429.2

5

法泗街

2073

858.9

14.1

 

1200

1036.5

6

安山街

2182.4

329.4

453

 

1400

1091.2

7

乌龙泉街

1590.7

115

495.7

 

980

795.35

8

山坡街

3371.3

431.4

539.9

 

2400

1685.65

9

湖泗街

1398.4

 

188.4

 

1210

699.2

10

舒安街

2327.6

 

1127.6

 

1200

1163.8

11

梁子湖

1056.3

56.3

 

 

1000

5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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