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5-02-10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已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照201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谋划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并于每季度末将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报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区绩效办要将201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各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并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以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区人民政府各分管副区长将根据时间进度和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201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各责任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予以协调解决。

四、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区绩效办对201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适时通报办理落实情况。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210

 

 

 

 

 

 

201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

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2015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左右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0%以上

责任单位:区财政、国税、地税局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左右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增长15%左右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

(五)规模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增长30%以上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六)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6%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七)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增长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经济发展新跨越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壮大主导产业

1.按照4321”经济倍增路线图,围绕壮大主导产业和产业链接,着力做大工业总量,确保年内工业总产值净增4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协助单位:江夏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2.依托上海通用,加快实施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双百双千工程,推动通用一期量产出车、通用二期加快建设,加快推进168万台发动机项目和24家核心配套企业建设。

责任单位:金港新区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经信、国土规划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3.深入实施五个一批工程,积极支持华舟重工、久之洋、南车轨道交通等一批骨干企业开拓市场,扶优做强现代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协助单位:庙山、藏龙岛、大桥新区办事处

4.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大力发展以天津力神、凯迪电力为代表的环保新能源产业,巩固提升以ABT为依托的网络经济,积极培育以武汉生物制品所、中科院病毒所为代表的生物健康产业,抢占新一轮发展先机。

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郑店街道办事处,庙山、大桥新区办事处

5.坚持抓大不放小,着力策划引进一批有影响、有规模、有效益、有贡献的优质项目,力争全年新引进投资50亿元以上项目1个、10亿元以上项目5个、5亿元以上项目10个,实现招商引资总额400亿元左右。大力实施满园工程

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6.加快推进采埃孚二期、小糸车灯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力争中信联、上海畅汇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实现工业投资400亿元左右。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协助单位:庙山、藏龙岛、大桥新区、金港新区办事处

7.巩固企业服务月活动成果,建立企业间交流沟通平台,支持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用地、融资、配套服务等问题,努力为企业松绑、为企业减负。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管、财政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二)促进园区空间拓展和功能提升

8.金港新区、大桥新区实施高标准的九通一平,加快通用铁路专用线、金口长江深水码头、大花岭货场建设,全力以赴配套完善各项生产生活设施,打造一流投资环境,种最好的梧桐树,引更多的金凤凰

责任单位:金港新区、大桥新区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经信、国土规划、交通运输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9.庙山、藏龙岛继续实施腾笼换鸟、提档升级工程,积极推进产业园区集聚、集群、集约开发和商务、政务、服务综合配套,不断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和园区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庙山、藏龙岛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经信、国土规划、商务局

10.加快推进五里界新型园区和郑店黄金工业园建设。

责任单位:五里界、郑店街道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财政、商务、国土规划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11.以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为单位,在条件成熟的地方,统一规划村级集体发展用地,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问题。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财政、人社、民政局

(三)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12.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加快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

13.发挥我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引擎作用,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升创新型经济产出能力。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区高校办,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14.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市级以上研发机构4个、科技示范基地3个,培育自主创新示范企业1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4家,力争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300亿元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庙山、藏龙岛、大桥、金港新区办事处

15.继续实施青桐计划,建立健全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全民创业、企业上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协助单位:区经信、财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四)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16.积极抢抓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重大机遇,依托ABT互联网巨头,推动服务业嫁接互联网技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

17.着力推进金融创新,大力发展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新引进1—2家法人金融机构,完善政、银、企信息交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强对重点项目和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区人行,区银监办

18.加快郑店物流园、金口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安吉、德邦、海吉星、菜鸟网络、民生金融电商物流等一批重点项目,全力打造华中地区重要的物流聚集区和全国电商物流服务节点。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协助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庙山、金港新区办事处,金口、郑店街道办事处

19.加快联投广场、宜化综合体等大型商业体建设,聚集研发设计、企业总部、商务会展、楼宇经济等高端业态,打造文化大道中央商务区。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商务局,大桥新区办事处

20.加强政府引导,强化市场管理,整合旅游资源,开发新业态,形成新品牌。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协助单位:区农业、林业局

第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展现南部新城新形象

(一)稳步推进江夏新城建设

21.充分利用“全域江夏”五个层面规划成果,全力做好金口新城中心区城市设计、金口古镇保护与发展规划、中央大公园修建性规划、环汤逊湖滨水风光带规划、地铁27号线站点周边建设规划、乌龙泉和山坡两个城铁小镇、青龙山地铁小镇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全区1:2000地形图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文化局,纸坊、金口、乌龙泉、山坡街道办事处,庙山、大桥新区、金港新区办事处

22.科学编制完成十三五规划,着力加强规划项目库建设,努力实现多规合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助单位:十三五规划编制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3.高标准建设纸坊新城,全面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聚集辐射带动能力,以优质的环境、齐全的功能、完善的配套吸引更多产业和项目,努力打造宜居宜业新城。

责任单位:纸坊街道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发改、城管委,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

24.提速建设金口新城,加快征地拆迁和还建房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策划实施神山湖商务中心和湿地公园等一批城建项目。

责任单位:金口街道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商务、城乡建设、水务局

25.推进中洲智慧新城建设,启动借花献佛和东部统筹城乡示范带项目,高标准建设花博园。

责任单位:藏龙岛办事处,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协助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局

(二)强力推进城建攻坚计划

26.用好国家支持新一轮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大力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协助单位:区财政、国土规划局

27.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高标准完成金龙大街配套和绿化工程,四环线、武嘉高速、107国道改扩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天子山大道南段刷黑、马法线改扩建、段乌公路升级改造等重点工程,启动天子山大桥建设前期工作,加快形成全覆盖、全畅通的城市立体交通网络。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财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28.积极推进地铁27号线建设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助单位:地铁27号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9.完善纸坊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城乡建设、国土规划、环保局

30.完成金口龙床矶10万吨水厂供水管网和电力配套工程。

责任单位:区水务总公司

协助单位:区水务局,金港新区、大桥新区办事处,纸坊街道办事处,区供电公司

31.进一步做好电网规划,加强夏杨线、庙二线等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提高供电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区供电公司

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32.加强纸坊城区市政配套,完成中央大公园土建工程和环山路配套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协助单位:纸坊、郑店街道办事处,庙山、大桥新区办事处

33.实施纸坊大街东段改扩建、西交路改造、环山路东广场等一批市政项目。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局

协助单位:区城管委,区财政、国土规划、林业局

34.完成城区6处渍水点改造、港渠清淤工程,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协助单位:区城乡建设局,纸坊街道办事处

(三)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35.建立一管三创长效机制,推进城管革命常态化,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区一管三创办公室

协助单位:区文明办,区卫生计生、城管委,区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36.健全大城管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环卫作业、绿化养护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升环卫作业精细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协助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37.实施城市公园、主次干道、窗口地带绿化升级和路灯改造工程,完成武昌大道等破损路面整修工程,推进房屋立面、门面招牌、架空管线等专项治理,有效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财政局,纸坊街道办事处

38.强化集贸市场、老旧社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协助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39.加大交通秩序、车辆超限超载、路面泼漏撒整治力度,打击面的非法营运,确保顺利开通区域出租车,抓好市场监管,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委

协助单位:区公安分局,纸坊街道办事处

40.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全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城管委,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四)加快美丽江夏建设

41.把基本生态控制线作为江夏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全力保护好山、水、林、地等生态资源,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一时发展,不吃子孙饭,不断子孙路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协助单位:区环保、安监、水务、林业局,区水产服务中心,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42.启动一批环保创模示范项目,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评估验收。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协助单位:区一管三创办各成员单位

43.充分发挥市民在美丽江夏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力打好生态保护攻坚战,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城区。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助单位:区环保、林业局,区水产服务中心

44.完善湖长制、建立山长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格控制涉水、涉林项目建设,逐步清理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项目,杜绝违法填湖、违法排污、违法开采行为。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水务、林业局

协助单位:区安监、环保局,区水产、畜牧服务中心,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45.完成汤逊湖环湖绿道建设,实现30公里环山路与环湖路对接。

责任单位:庙山、大桥新区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城乡建设、水务、环保局

46.启动清水入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继续做好梁子湖、汤逊湖围网拆除工作,鼓励原生态养殖。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水产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环保、国土规划局

47.加大对梁子湖流域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力度,启动北咀核心区域污水收集管网项目,严格执行梁子湖零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协助单位:区畜牧服务中心,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48.强力推进绿满荆楚工程,在纸坊老城区规划建设1—2条绿道,增加城市绿量;在每个南部街道集中打造1—2个生态示范村湾,建设美丽乡村继续实施破损山体修复、植树复绿工程,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林业局

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49.加大藏龙岛、安山等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力度。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局,藏龙岛办事处,安山街道办事处

50.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强制淘汰黄标车,留住青山碧水蓝天。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协助单位:区公安分局

第三、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开创城乡统筹新局面

(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51.依托五里界试点示范的政策优势和现有基础,打造五里界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

协助单位:区文化、农业局,五里界街道办事处,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52.启动107国道沿线郑店至安山段现代农业百里观光长廊项目,高标准建设郑店蔬菜产业示范园;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梁子湖水产品加工,推进安山农产品加工园建设,着力引进一批农业加工企业。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协助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国土规划、林业局,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53.以区农业集团为龙头,整合农业资源,推进农业企业组团式发展,打造江夏农业企业航母

责任单位: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协助单位:区农业、林业局,区水产、畜牧服务中心

54.逐步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新建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3—5个、保鲜冷库1000立方米。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局

55.建立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涉农信息,完善市场信息、环境监测、生产动态、质量安全、资源要素、灾害预警六大系统。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协助单位:区委农工委,区财政、食品药品监管、林业、环保、质监、气象局,区水产、畜牧服务中心

56.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完成15家企业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协助单位:区林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局,区水产、畜牧服务中心

(二)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57.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助单位:区农业局,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58.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避免流转土地非农化,恪守耕者有其田的底线。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农业局

59.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助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60.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带动作用,引导城市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

协助单位:区农业局,区农机服务中心

61.加快五里界省级四化同步示范镇、怡山湾市级重点中心村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

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五里界、法泗街道办事处

(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62.推进金水河流域金口段综合治理,全面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协助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金口、法泗街道办事处

63.继续抓好民堤民垸除险保安、病险水库加固、小农水设施建设,完成官堤洲整险加固和全区190公里沟港治理工程,更新改造15155千瓦以下泵站,增强农业生产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农业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64.加强农村破损道路修复,健全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65.推进城管革命进湾村,继续实施三清洁工程,保障户入池、村收集、街转运、区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协助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66.大力开展生态街道、移民小康示范村建设,积极创建宜居村庄。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

协助单位:区民政、移民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67.实施精准扶贫计划,努力提高革命老区农民收入。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协助单位:区财政、民政局,山坡、湖泗、舒安街道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

第四、积极推进网络信息化,构建智慧城市新格局

(一)编制智慧城市发展规划

68.按照总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强化应用的原则,编制江夏区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同步完成人居环境示范、四化同步示范等15个专项规划,推进智慧城市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社会管理网格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城乡建设局,区电信公司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69.加快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公共基础数据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社会管理网格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区广电服务中心,区电信局,区移动公司

70.完善城乡无线网络建设,推进4G网络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电信局

71.加快有线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合,逐步实现通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区广电服务中心,区电信局,区移动公司

72.依托社会管理网络服务中心,建立政府和公众共享的信息服务平台、集约化数据交换平台和公共信息应用支撑平台,逐步实现大数据的统一采集、统一加工、统一维护和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社会管理网格服务中心)

(三)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化运用

73.深化电子化政务、数字化城管、智能化交通以及网格化管理,不断拓展信息化外延和内涵。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社会管理网格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区综治办,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74.强化社会综合治理,推进社区电子视频监控全覆盖。以专业性平台为载体,积极开展智慧企业试点。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

协助单位: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75.有序推进水务、农业、民生保障、地下管网、食药监管、人居环境等信息化重点工程建设,以务实的行动争取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社会管理网格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区发改、城管委,区财政、水务、农业、人社、食品药品监管局

76.建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信息化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区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助单位:区综治办,团区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文化局,区广电服务中心

第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新发展

(一)突出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

77.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加大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和托底安置力度,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助单位:区财政、人社局

78.构建政府、企业、高校联动的培训机制,适应培训和求职需求的投入机制,连接部门、企业、求职者的信息互通机制,使更多的体力劳动者成为技能劳动者。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区综治办

79.全年新增就业9000人,实现再就业3500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做大做强社保基金,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解决好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保等遗留问题。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协助单位:区财政、经信局

80.启动农民工工伤保险,做好上海通用等大型企业员工的参保服务。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协助单位:金港新区办事处

81.全面落实社保调标政策,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82.开展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努力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人社局

协助单位:区财政、民政局

83.启动残疾人农疗、体疗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区残联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局

84.加强公益性生态公墓规划、建设和管理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民政、城乡建设局

85.满腔热情地关怀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让进城农民安心务工,让留乡亲人幸福生活。

责任单位:区民政、教育局,区妇联,团区委

86.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建成600套公租房,完成棚户区年度改造计划和金水办事处150套垦区危房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管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城乡建设、国土规划、环保局,金水办事处

(二)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

87.筹建大桥、庙山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安山、山坡等6所幼儿园,新建文化路学校初中部、藏龙二小、庙山二小,迁建郑店小学、五里界中学,完成16所义务段学校改薄工作,争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

88.区人民医院建成并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

89.扎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预警机制,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达标。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协助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90.积极谋划湖泗古窑址群综合开发,做好全区37座古桥维修和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局,湖泗街道办事处

91.建设规划体育生态公园,配套相关设施。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财政局

92.组织业余文艺创作百花奖大赛、健身健美锦标赛、自行车联赛、环山徒步大赛等文体赛事,丰富人民群众文体生活。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93.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

责任单位: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局

协助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94.加大对特种领域、特种行业、特种设备的专项检查力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协助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质监局

95.强化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提升交通安全指数,最大限度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协助单位: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

96.完善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立全过程监管和可追溯制度。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助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商务、粮食局,区水产、畜牧服务中心

97.平安江夏建设为载体,加快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高群众见警率,增强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协助单位:区综治办,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98.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将涉法涉讼信访问题导入法治轨道解决,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区信访局

协助单位: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办,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追求政府工作新作为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99.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推进政府及其部门职权、程序、行为、责任法定化,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区编办

协助单位: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

100.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严格遵守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决策程序,探索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监察、审计局

101.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实现区政府及组成部门和各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协助单位:区司法局

102.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力量,重点在城乡建设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资源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区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国土规划、环保、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

10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协助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

104.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多方面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助单位: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105.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逐步实施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布的三联单制度办事,确保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区发改、卫生计生委,区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区财政、人社、民政、教育、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局

(二)全面推进改革创新

106.抓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责任单位:区编办

协助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区财政、人社局

107.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认真组织实施国企改革、财税改革、价格改革、金融改革。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助单位:区经信、财政、物价局

108.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责任单位:区国资办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

109.在梁子湖水产集团、区城投公司开展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试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助单位:区城投公司,梁子湖水产集团公司

110.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工业、房地产、服务业项目开展并联审批。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商务局

111.做好户籍改革、公车改革等相关改革工作。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

(三)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112.继续按照五规五守的要求,在讲规律、规则、规范、规格、规矩上强化意识,在守土有责、守财如命、守口如瓶、守身如玉、守正不阿方面端正行为,打造一支守规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113.坚持问题导向促整改,集中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市民出行不便、被征地农民就业困难等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人社、民政、水务局

114.坚持建章立制抓长效,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建立健全反四风长效机制,设置形式主义的禁行区、官僚主义的隔离带、享乐主义的高压线、奢靡之风的防火墙,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四)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115.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协助单位: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116.加大源头治腐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117.规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公款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土地出让、公开招投标和标后监管等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财政、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118.加大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责任单位:区监察、审计局

三、2015年政府十件实事

(一)完成全区中小学水改、电改工作,彻底消除中小学校园水电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区供电、自来水公司

(二)启动区中医院整体搬迁改造,推进湖泗卫生院异地新建和藏龙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财政、环保局,湖泗街道办事处,藏龙岛办事处

(三)大力实施“菜摊子”工程,在纸坊周边规划建设一个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完成15个街道中心集镇农贸市场整治达标工作。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财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四)推进环卫保洁市场化,完成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协助单位:区城乡建设、财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五)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实行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民政局

(六)启动江夏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整合检测检验资源,确保江夏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助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农业、商务、粮食局,区公安分局,区综治办

(七)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新建、改造社区养老院2所,新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新增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12个。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财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八)启动新一轮“三万”活动,确保村村通客车。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协助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九)完成外汤逊湖30公里环湖绿道建设,实现环山路与环湖路对接。

责任单位:庙山、大桥新区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城乡建设、水务局

(十)启动“绿满荆楚”行动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2.49万亩造林绿化任务,逐步提升生态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安监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已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照201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谋划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并于每季度末将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报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区绩效办要将201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各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并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以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区人民政府各分管副区长将根据时间进度和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201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各责任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予以协调解决。

四、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区绩效办对201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适时通报办理落实情况。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210

 

 

 

 

 

 

2015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

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2015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左右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0%以上

责任单位:区财政、国税、地税局

(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左右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增长15%左右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

(五)规模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增长30%以上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六)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6%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七)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增长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经济发展新跨越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壮大主导产业

1.按照4321”经济倍增路线图,围绕壮大主导产业和产业链接,着力做大工业总量,确保年内工业总产值净增4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协助单位:江夏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2.依托上海通用,加快实施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双百双千工程,推动通用一期量产出车、通用二期加快建设,加快推进168万台发动机项目和24家核心配套企业建设。

责任单位:金港新区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经信、国土规划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3.深入实施五个一批工程,积极支持华舟重工、久之洋、南车轨道交通等一批骨干企业开拓市场,扶优做强现代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协助单位:庙山、藏龙岛、大桥新区办事处

4.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大力发展以天津力神、凯迪电力为代表的环保新能源产业,巩固提升以ABT为依托的网络经济,积极培育以武汉生物制品所、中科院病毒所为代表的生物健康产业,抢占新一轮发展先机。

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郑店街道办事处,庙山、大桥新区办事处

5.坚持抓大不放小,着力策划引进一批有影响、有规模、有效益、有贡献的优质项目,力争全年新引进投资50亿元以上项目1个、10亿元以上项目5个、5亿元以上项目10个,实现招商引资总额400亿元左右。大力实施满园工程

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6.加快推进采埃孚二期、小糸车灯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力争中信联、上海畅汇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实现工业投资400亿元左右。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协助单位:庙山、藏龙岛、大桥新区、金港新区办事处

7.巩固企业服务月活动成果,建立企业间交流沟通平台,支持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用地、融资、配套服务等问题,努力为企业松绑、为企业减负。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管、财政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二)促进园区空间拓展和功能提升

8.金港新区、大桥新区实施高标准的九通一平,加快通用铁路专用线、金口长江深水码头、大花岭货场建设,全力以赴配套完善各项生产生活设施,打造一流投资环境,种最好的梧桐树,引更多的金凤凰

责任单位:金港新区、大桥新区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经信、国土规划、交通运输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9.庙山、藏龙岛继续实施腾笼换鸟、提档升级工程,积极推进产业园区集聚、集群、集约开发和商务、政务、服务综合配套,不断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和园区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庙山、藏龙岛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经信、国土规划、商务局

10.加快推进五里界新型园区和郑店黄金工业园建设。

责任单位:五里界、郑店街道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财政、商务、国土规划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11.以街道(开发区)办事处为单位,在条件成熟的地方,统一规划村级集体发展用地,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问题。

责任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财政、人社、民政局

(三)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12.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加快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

13.发挥我区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引擎作用,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升创新型经济产出能力。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区高校办,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14.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市级以上研发机构4个、科技示范基地3个,培育自主创新示范企业1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4家,力争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300亿元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庙山、藏龙岛、大桥、金港新区办事处

15.继续实施青桐计划,建立健全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全民创业、企业上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协助单位:区经信、财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四)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16.积极抢抓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重大机遇,依托ABT互联网巨头,推动服务业嫁接互联网技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

17.着力推进金融创新,大力发展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新引进1—2家法人金融机构,完善政、银、企信息交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强对重点项目和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区人行,区银监办

18.加快郑店物流园、金口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安吉、德邦、海吉星、菜鸟网络、民生金融电商物流等一批重点项目,全力打造华中地区重要的物流聚集区和全国电商物流服务节点。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协助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庙山、金港新区办事处,金口、郑店街道办事处

19.加快联投广场、宜化综合体等大型商业体建设,聚集研发设计、企业总部、商务会展、楼宇经济等高端业态,打造文化大道中央商务区。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商务局,大桥新区办事处

20.加强政府引导,强化市场管理,整合旅游资源,开发新业态,形成新品牌。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协助单位:区农业、林业局

第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展现南部新城新形象

(一)稳步推进江夏新城建设

21.充分利用“全域江夏”五个层面规划成果,全力做好金口新城中心区城市设计、金口古镇保护与发展规划、中央大公园修建性规划、环汤逊湖滨水风光带规划、地铁27号线站点周边建设规划、乌龙泉和山坡两个城铁小镇、青龙山地铁小镇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全区1:2000地形图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文化局,纸坊、金口、乌龙泉、山坡街道办事处,庙山、大桥新区、金港新区办事处

22.科学编制完成十三五规划,着力加强规划项目库建设,努力实现多规合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助单位:十三五规划编制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3.高标准建设纸坊新城,全面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聚集辐射带动能力,以优质的环境、齐全的功能、完善的配套吸引更多产业和项目,努力打造宜居宜业新城。

责任单位:纸坊街道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发改、城管委,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

24.提速建设金口新城,加快征地拆迁和还建房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策划实施神山湖商务中心和湿地公园等一批城建项目。

责任单位:金口街道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商务、城乡建设、水务局

25.推进中洲智慧新城建设,启动借花献佛和东部统筹城乡示范带项目,高标准建设花博园。

责任单位:藏龙岛办事处,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协助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局

(二)强力推进城建攻坚计划

26.用好国家支持新一轮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大力推进城市建设投融资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协助单位:区财政、国土规划局

27.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高标准完成金龙大街配套和绿化工程,四环线、武嘉高速、107国道改扩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天子山大道南段刷黑、马法线改扩建、段乌公路升级改造等重点工程,启动天子山大桥建设前期工作,加快形成全覆盖、全畅通的城市立体交通网络。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财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28.积极推进地铁27号线建设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助单位:地铁27号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9.完善纸坊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城乡建设、国土规划、环保局

30.完成金口龙床矶10万吨水厂供水管网和电力配套工程。

责任单位:区水务总公司

协助单位:区水务局,金港新区、大桥新区办事处,纸坊街道办事处,区供电公司

31.进一步做好电网规划,加强夏杨线、庙二线等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提高供电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区供电公司

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32.加强纸坊城区市政配套,完成中央大公园土建工程和环山路配套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协助单位:纸坊、郑店街道办事处,庙山、大桥新区办事处

33.实施纸坊大街东段改扩建、西交路改造、环山路东广场等一批市政项目。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局

协助单位:区城管委,区财政、国土规划、林业局

34.完成城区6处渍水点改造、港渠清淤工程,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协助单位:区城乡建设局,纸坊街道办事处

(三)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35.建立一管三创长效机制,推进城管革命常态化,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区一管三创办公室

协助单位:区文明办,区卫生计生、城管委,区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36.健全大城管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环卫作业、绿化养护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升环卫作业精细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协助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37.实施城市公园、主次干道、窗口地带绿化升级和路灯改造工程,完成武昌大道等破损路面整修工程,推进房屋立面、门面招牌、架空管线等专项治理,有效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财政局,纸坊街道办事处

38.强化集贸市场、老旧社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协助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39.加大交通秩序、车辆超限超载、路面泼漏撒整治力度,打击面的非法营运,确保顺利开通区域出租车,抓好市场监管,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委

协助单位:区公安分局,纸坊街道办事处

40.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全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城管委,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四)加快美丽江夏建设

41.把基本生态控制线作为江夏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全力保护好山、水、林、地等生态资源,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一时发展,不吃子孙饭,不断子孙路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协助单位:区环保、安监、水务、林业局,区水产服务中心,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42.启动一批环保创模示范项目,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评估验收。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协助单位:区一管三创办各成员单位

43.充分发挥市民在美丽江夏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力打好生态保护攻坚战,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城区。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助单位:区环保、林业局,区水产服务中心

44.完善湖长制、建立山长制,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格控制涉水、涉林项目建设,逐步清理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项目,杜绝违法填湖、违法排污、违法开采行为。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水务、林业局

协助单位:区安监、环保局,区水产、畜牧服务中心,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45.完成汤逊湖环湖绿道建设,实现30公里环山路与环湖路对接。

责任单位:庙山、大桥新区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城乡建设、水务、环保局

46.启动清水入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继续做好梁子湖、汤逊湖围网拆除工作,鼓励原生态养殖。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水产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环保、国土规划局

47.加大对梁子湖流域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力度,启动北咀核心区域污水收集管网项目,严格执行梁子湖零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协助单位:区畜牧服务中心,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48.强力推进绿满荆楚工程,在纸坊老城区规划建设1—2条绿道,增加城市绿量;在每个南部街道集中打造1—2个生态示范村湾,建设美丽乡村继续实施破损山体修复、植树复绿工程,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林业局

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49.加大藏龙岛、安山等湿地公园保护和建设力度。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局,藏龙岛办事处,安山街道办事处

50.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强制淘汰黄标车,留住青山碧水蓝天。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协助单位:区公安分局

第三、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开创城乡统筹新局面

(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51.依托五里界试点示范的政策优势和现有基础,打造五里界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

协助单位:区文化、农业局,五里界街道办事处,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52.启动107国道沿线郑店至安山段现代农业百里观光长廊项目,高标准建设郑店蔬菜产业示范园;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梁子湖水产品加工,推进安山农产品加工园建设,着力引进一批农业加工企业。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协助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国土规划、林业局,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53.以区农业集团为龙头,整合农业资源,推进农业企业组团式发展,打造江夏农业企业航母

责任单位: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协助单位:区农业、林业局,区水产、畜牧服务中心

54.逐步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新建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3—5个、保鲜冷库1000立方米。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局

55.建立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涉农信息,完善市场信息、环境监测、生产动态、质量安全、资源要素、灾害预警六大系统。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协助单位:区委农工委,区财政、食品药品监管、林业、环保、质监、气象局,区水产、畜牧服务中心

56.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完成15家企业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协助单位:区林业、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局,区水产、畜牧服务中心

(二)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57.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助单位:区农业局,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58.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避免流转土地非农化,恪守耕者有其田的底线。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农业局

59.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助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60.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带动作用,引导城市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

协助单位:区农业局,区农机服务中心

61.加快五里界省级四化同步示范镇、怡山湾市级重点中心村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

协助单位: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五里界、法泗街道办事处

(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62.推进金水河流域金口段综合治理,全面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协助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金口、法泗街道办事处

63.继续抓好民堤民垸除险保安、病险水库加固、小农水设施建设,完成官堤洲整险加固和全区190公里沟港治理工程,更新改造15155千瓦以下泵站,增强农业生产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农业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64.加强农村破损道路修复,健全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65.推进城管革命进湾村,继续实施三清洁工程,保障户入池、村收集、街转运、区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协助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66.大力开展生态街道、移民小康示范村建设,积极创建宜居村庄。

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

协助单位:区民政、移民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67.实施精准扶贫计划,努力提高革命老区农民收入。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协助单位:区财政、民政局,山坡、湖泗、舒安街道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

第四、积极推进网络信息化,构建智慧城市新格局

(一)编制智慧城市发展规划

68.按照总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强化应用的原则,编制江夏区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同步完成人居环境示范、四化同步示范等15个专项规划,推进智慧城市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社会管理网格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城乡建设局,区电信公司

(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69.加快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公共基础数据库、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社会管理网格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区广电服务中心,区电信局,区移动公司

70.完善城乡无线网络建设,推进4G网络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电信局

71.加快有线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合,逐步实现通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区广电服务中心,区电信局,区移动公司

72.依托社会管理网络服务中心,建立政府和公众共享的信息服务平台、集约化数据交换平台和公共信息应用支撑平台,逐步实现大数据的统一采集、统一加工、统一维护和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社会管理网格服务中心)

(三)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化运用

73.深化电子化政务、数字化城管、智能化交通以及网格化管理,不断拓展信息化外延和内涵。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社会管理网格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区综治办,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74.强化社会综合治理,推进社区电子视频监控全覆盖。以专业性平台为载体,积极开展智慧企业试点。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

协助单位: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75.有序推进水务、农业、民生保障、地下管网、食药监管、人居环境等信息化重点工程建设,以务实的行动争取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社会管理网格服务中心)

协助单位:区发改、城管委,区财政、水务、农业、人社、食品药品监管局

76.建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信息化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区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助单位:区综治办,团区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文化局,区广电服务中心

第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新发展

(一)突出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

77.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加大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和托底安置力度,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助单位:区财政、人社局

78.构建政府、企业、高校联动的培训机制,适应培训和求职需求的投入机制,连接部门、企业、求职者的信息互通机制,使更多的体力劳动者成为技能劳动者。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协助单位:区经信局,区综治办

79.全年新增就业9000人,实现再就业3500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做大做强社保基金,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解决好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保等遗留问题。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协助单位:区财政、经信局

80.启动农民工工伤保险,做好上海通用等大型企业员工的参保服务。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协助单位:金港新区办事处

81.全面落实社保调标政策,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82.开展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努力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人社局

协助单位:区财政、民政局

83.启动残疾人农疗、体疗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区残联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局

84.加强公益性生态公墓规划、建设和管理

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民政、城乡建设局

85.满腔热情地关怀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让进城农民安心务工,让留乡亲人幸福生活。

责任单位:区民政、教育局,区妇联,团区委

86.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建成600套公租房,完成棚户区年度改造计划和金水办事处150套垦区危房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管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城乡建设、国土规划、环保局,金水办事处

(二)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

87.筹建大桥、庙山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安山、山坡等6所幼儿园,新建文化路学校初中部、藏龙二小、庙山二小,迁建郑店小学、五里界中学,完成16所义务段学校改薄工作,争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

88.区人民医院建成并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

89.扎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预警机制,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达标。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协助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90.积极谋划湖泗古窑址群综合开发,做好全区37座古桥维修和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局,湖泗街道办事处

91.建设规划体育生态公园,配套相关设施。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财政局

92.组织业余文艺创作百花奖大赛、健身健美锦标赛、自行车联赛、环山徒步大赛等文体赛事,丰富人民群众文体生活。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

93.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

责任单位: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局

协助单位: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94.加大对特种领域、特种行业、特种设备的专项检查力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协助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质监局

95.强化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提升交通安全指数,最大限度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协助单位:区城管委,区交通运输局

96.完善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立全过程监管和可追溯制度。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助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商务、粮食局,区水产、畜牧服务中心

97.平安江夏建设为载体,加快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高群众见警率,增强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协助单位:区综治办,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98.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将涉法涉讼信访问题导入法治轨道解决,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区信访局

协助单位: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办,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追求政府工作新作为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99.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推进政府及其部门职权、程序、行为、责任法定化,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区编办

协助单位: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

100.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严格遵守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决策程序,探索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监察、审计局

101.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实现区政府及组成部门和各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协助单位:区司法局

102.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力量,重点在城乡建设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资源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区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国土规划、环保、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

10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协助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

104.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多方面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助单位: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105.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逐步实施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布的三联单制度办事,确保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区发改、卫生计生委,区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区财政、人社、民政、教育、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局

(二)全面推进改革创新

106.抓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

责任单位:区编办

协助单位: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区财政、人社局

107.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认真组织实施国企改革、财税改革、价格改革、金融改革。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协助单位:区经信、财政、物价局

108.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责任单位:区国资办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

109.在梁子湖水产集团、区城投公司开展财务总监委派制度试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协助单位:区城投公司,梁子湖水产集团公司

110.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工业、房地产、服务业项目开展并联审批。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商务局

111.做好户籍改革、公车改革等相关改革工作。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

(三)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112.继续按照五规五守的要求,在讲规律、规则、规范、规格、规矩上强化意识,在守土有责、守财如命、守口如瓶、守身如玉、守正不阿方面端正行为,打造一支守规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

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113.坚持问题导向促整改,集中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市民出行不便、被征地农民就业困难等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人社、民政、水务局

114.坚持建章立制抓长效,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建立健全反四风长效机制,设置形式主义的禁行区、官僚主义的隔离带、享乐主义的高压线、奢靡之风的防火墙,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四)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115.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协助单位: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116.加大源头治腐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117.规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和公款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土地出让、公开招投标和标后监管等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财政、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118.加大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责任单位:区监察、审计局

三、2015年政府十件实事

(一)完成全区中小学水改、电改工作,彻底消除中小学校园水电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区供电、自来水公司

(二)启动区中医院整体搬迁改造,推进湖泗卫生院异地新建和藏龙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财政、环保局,湖泗街道办事处,藏龙岛办事处

(三)大力实施“菜摊子”工程,在纸坊周边规划建设一个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完成15个街道中心集镇农贸市场整治达标工作。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财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四)推进环卫保洁市场化,完成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管委

协助单位:区城乡建设、财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五)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实行补贴。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民政局

(六)启动江夏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信息平台二期建设,整合检测检验资源,确保江夏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助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农业、商务、粮食局,区公安分局,区综治办

(七)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新建、改造社区养老院2所,新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新增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12个。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财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八)启动新一轮“三万”活动,确保村村通客车。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协助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九)完成外汤逊湖30公里环湖绿道建设,实现环山路与环湖路对接。

责任单位:庙山、大桥新区办事处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城乡建设、水务局

(十)启动“绿满荆楚”行动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2.49万亩造林绿化任务,逐步提升生态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协助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安监局,各街道(开发区)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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