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办〔2017〕30号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
安全生产隐患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配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推动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省安委会决定于6月下旬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隐患。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安全生产隐患的通知》(鄂安办〔2017〕55号)要求,现请各有关单位立即对2016年以来排查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分类分级,按照附件1、2所列数量,认真填报隐患情况登记表(附件3),于6月19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对工作弄虚作假、少报、逾期不报的,将依规依纪倒查问责。
联 系 人:操俊、喻天成、陶增权
联系电话:82898326 电子邮箱:whajjjg3c@163.com
附件: 1.各区排查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数量表
2.各有关单位排查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数量表
3.安全生产隐患情况登记表
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附件1
排查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数量表
序号
上报单位
(区安委会办公室)
上报排查隐患数量(条)
1
江岸区
3
2
江汉区
3
3
硚口区
3
4
汉阳区
3
5
武昌区
3
6
青山区
3
7
洪山区
3
8
东西湖区
3
9
蔡甸区
3
10
江夏区
3
11
黄陂区
3
12
新洲区
3
13
武汉开发区
3
14
东湖高新区
3
15
东湖风景区
1
16
化工区
3
附件2
排查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数量表
序号
上报单位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上报排查隐患数量(条)
1
市经信委
2
2
市交运委
3
3
市城管委
3
4
市城建委
3
5
市教育局
3
6
市房管局
3
7
市旅游局
2
8
市园林和林业局
2
9
市水务局
3
10
市商务局
1
11
市国土局
2
12
市质监局
2
13
市民防办
2
14
市农委
1
15
市公安交管局
3
16
市公安消防局
3
17
市安监局
3
附件3
安全生产隐患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隐患单位名称
单位具体地址
检查排查部位
存在主要安全隐患情况
(条款式列出)
整改建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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