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4
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4 11:54 来源: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 打印 】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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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关于开展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东湖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720”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721”全国、全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精神,切实做好全市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安监局局长、石化工业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程介儒带队,组成督查组,于724—84日,对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重点督查内容

(一)各区安监局层面

1、“720”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721”全国、全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精神的传达落实“全覆盖”情况;

2、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开展情况;

3、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烟花爆竹“两三严禁”、“头顶库”和采空区治理、醇基燃料专项整治等重点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

4、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

(二)企业层面

1、“720”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721”全国、全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精神的传达落实情况精神的传达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3、高温汛期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情况;

5、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6、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此次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抽查。

2、各区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完成督查工作;要督促企业认真整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于8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安监局。其他未被督查的区,要按照督查内容,由区安监局组织一次专项督查,于81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安监局。

3、督查结束后,市安监局将对督查情况和高温汛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集中曝光一批,对隐患整改不力和督办不力的,集中追责问责一批。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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