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5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5 15:31 来源: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 打印 】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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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武安办〔201746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醇基燃料

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武政规〔201634号)精神,加强检查考核,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我市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武汉市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721


 

武汉市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扣分理由

1

事故控制情况

30

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事故发生。

辖区内发生一起因醇基燃料安全隐患导致的较大及以上事故,扣30分。发生因醇基燃料安全隐患导致的一般或有影响的事故,每一起扣10分,扣完为止。

 

 

 

2

动员部署情况

3

下发本地区关于加强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文件。

查文件。未下发的,扣3分。

 

 

 

3

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任务、职责、措施、时限。

查文件。未制定方案的,扣3分。方案未明确任务、职责、措施、时限的,扣2分。

 

 

 

2

成立本地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包括公安(交管、消防)、交通运输、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

查文件。未成立专班的,扣2分。缺部门的,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

 

 

 

2

召开部门、街道两级专题部署会议。

查会议记录。未召开会议的扣2分。

 

 

 

3

全面摸底情况

6

对辖区内醇基燃料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账。台账包括企业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储存、经营、使用、运输醇基燃料的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等6个方面的内容。

查资料台帐。未开展摸底或者没有台账的,扣6分。台账建立不全面的,扣2分;发现应登记企业未登记的,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

 

 

 

2

摸底阶段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参加部门要包括公安(交管、消防)、交通运输、安监、质监、工商等。

查会议记录。未召开会议的,扣2分。缺部门的,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

 

 

 

4

集中整治情况

10

对辖区内醇基燃料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逐一进行核查。对于每个被检查的企业,要规范填写检查表,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签字。

查资料台帐。未开展检查的,扣10分。发现应检查单位未按规定检查的,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

 

 

 

6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规范台账,开展督导,落实整改措施。

查资料台账。发现未建立台账的,扣6分。台账建立不全面的,扣2分;发现一处隐患未按五落实要求整改的,扣1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未下达限期整改指令或未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4

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向社会公告并按期整改到位。

查资料台帐。未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发现一起扣4分。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6

对媒体曝光、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及醇基燃料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查处。

查资料台帐。未及时查处的,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8

对涉及醇基燃料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

查资料台帐。未依法实施处罚的,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4

集中整治期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

查资料台帐。未开展联合执法的,扣4分。

 

 

 

2

集中整治阶段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参加部门要包括公安(交管、消防)、交通运输、安监、质监、工商等。

查会议记录。未召开会议的扣2分。缺部门的,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

 

 

 

5

信息上报情况

2

715日前,报送二季度工作情况。

查记录。未报送的,扣2分;报送不及时或不规范的,扣1分。

 

 

 

2

1015日前,报送三季度工作情况。

查记录。未报送的,扣2分;报送不及时或不规范的,扣1分。

 

 

 

2

12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查记录。未报送的,扣2分;报送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

定期以简报形式反映本地区工作情况,至少报送3篇。

查记录。未报送的,缺1篇扣2分,扣完为止。

 

 

 

6

加分条款

 

辖区的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受到国家、省部级和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受到媒体正面报道的给予加分。

辖区的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受到国务院安委会或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安委会通报表彰的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的加1分;受到媒体正面报道的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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