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西湖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9-18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西湖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武汉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等事宜的通知》(武政办〔2016〕7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武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武政办〔2019〕76号),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李丽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冬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日常工作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钱拥军担任。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在各部门各单位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区人民政府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等5个专题组和保障组。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钱拥军担任,副组长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赵常红、区司法局副局长徐彩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何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曹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毛诗余、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易友芝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并与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新刚担任,副组长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毛坤炎、区财政局副局长佘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何强、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刘万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曹文、区商务局副局长祁玉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毛诗余、区金融办负责人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和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窦华担任,副组长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赵常红、区教育局副局长李行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肖俊元、区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刘国成、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雁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毛诗余、区金融办负责人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邸冰担任,副组长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袁斌、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赵常红、区司法局副局长徐彩华、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刘万年、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褚建祥、区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刘国成、区商务局副局长祁玉娟、区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代方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毛诗余、区税务局副局长付翔、区金融办负责人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简化企业注销程序。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英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李行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喻炜,区司法局副局长徐彩华,区民政局四级调研员王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肖俊元,区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聂士俊,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程新华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协调小组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唐晗担任,副组长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钱拥军、区司法局副局长徐彩华担任。保障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部门各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各部门各单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协调小组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解读

附件

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武汉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等事宜的通知》(武政办〔2016〕7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武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武政办〔2019〕76号),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李丽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冬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日常工作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钱拥军担任。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在各部门各单位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区人民政府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等5个专题组和保障组。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钱拥军担任,副组长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赵常红、区司法局副局长徐彩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何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曹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毛诗余、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易友芝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并与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新刚担任,副组长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毛坤炎、区财政局副局长佘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何强、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刘万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曹文、区商务局副局长祁玉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毛诗余、区金融办负责人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和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窦华担任,副组长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赵常红、区教育局副局长李行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肖俊元、区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刘国成、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雁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毛诗余、区金融办负责人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邸冰担任,副组长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袁斌、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赵常红、区司法局副局长徐彩华、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刘万年、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褚建祥、区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刘国成、区商务局副局长祁玉娟、区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代方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毛诗余、区税务局副局长付翔、区金融办负责人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简化企业注销程序。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英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李行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喻炜,区司法局副局长徐彩华,区民政局四级调研员王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肖俊元,区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聂士俊,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程新华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协调小组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唐晗担任,副组长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钱拥军、区司法局副局长徐彩华担任。保障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部门各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各部门各单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协调小组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武汉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等事宜的通知》(武政办〔2016〕7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武汉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武政办〔2019〕76号),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李丽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冬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日常工作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钱拥军担任。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在各部门各单位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区人民政府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等5个专题组和保障组。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钱拥军担任,副组长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赵常红、区司法局副局长徐彩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何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曹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毛诗余、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易友芝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并与省、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新刚担任,副组长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毛坤炎、区财政局副局长佘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何强、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刘万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曹文、区商务局副局长祁玉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毛诗余、区金融办负责人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和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窦华担任,副组长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赵常红、区教育局副局长李行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肖俊元、区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刘国成、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雁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毛诗余、区金融办负责人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邸冰担任,副组长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袁斌、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赵常红、区司法局副局长徐彩华、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刘万年、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褚建祥、区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刘国成、区商务局副局长祁玉娟、区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代方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毛诗余、区税务局副局长付翔、区金融办负责人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简化企业注销程序。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英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李行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喻炜,区司法局副局长徐彩华,区民政局四级调研员王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肖俊元,区卫生健康局四级调研员聂士俊,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程新华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协调小组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唐晗担任,副组长由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钱拥军、区司法局副局长徐彩华担任。保障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部门各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各部门各单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协调小组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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