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5
市安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5 11:56 来源: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 打印 】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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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武安监管〔201760

 

 

市安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汛期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有矿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汛期季节,极易诱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确保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并认真做好国务院环保督查组指出的尾矿库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省安办决定于6月份组织对重点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为举一反三,做好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将对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检查乌龙泉矿业有限公司大洪山尾矿库。

二、检查方法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企业现场方式,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1、责任体系是否健全,五人包保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2、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是否认真执行落实到位;

3、应急救援方案和物质器材是否满足防洪工作需要;

4、尾矿库是否已腾出库容,增大了排(泄)洪能力;

5、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尾矿坝主坝、副坝、拦水坝是否存在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情况,坝体及周边山体是否稳定,库区周边有无违法采矿活动;

6、堆积至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最终设计坝高的上游式尾矿坝是否按规定对坝体进行全面勘察和稳定性专项评价;

7头顶库综合治理和无主尾矿库闭库治理进展情况;

8、磷石膏库落实安全监管措施情况;

92017年省、市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10、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汛期值班值守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汛期、高温季节历来是非煤矿山事故高发期,有矿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迅速行动,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积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突出检查重点。有矿区安监局要加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侧重检查对尾矿库排洪设施,确保尾矿库安全有效运行,保证安全度汛。通过专项检查帮助企业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隐患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相关区安监局要进行跟踪督促,切忌一查了之、一发了之,确保企业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同时,要做好企业隐患整改档案记录,对重复、反复出现相同隐患和问题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发生亡人事故的,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请有矿区安监局按照检查内容,对区域内非煤矿山开展安全检查,于72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市局二处。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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