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028号提案的答复(全文)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6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028号提案的答复(全文)


市农工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摸清我市政府机关用能情况,借鉴正在试点开展的市生态环境局等2-3家单位办公楼低碳化改造的成功做法,通过3-5年完成全市各级办公楼低碳化改造工作;能源管理部门研究出台能源管理相关政策,财政部门出台与合同能源管理等商业模式配套的财政支付、项目招标支持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双碳”目标武汉市第十四次代会指出,武汉锚定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总体定位,坚决扛起省委赋予的一主引领重大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做足做优水文章,绘就美丽生态画卷,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美丽武汉。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美丽江城建设大局中担负着重要职责,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走在前列贵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很及时,也很必要,对全市绿色低碳机关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上述建议,我局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一起进行了调研,根据当前实际情况,积极推动相关意见和建议的落实。

一、关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摸清我市政府机关用能情况,借鉴正在试点开展的市生态环境局等2-3家单位办公楼低碳化改造的成功做法,通过3-5年完成全市各级办公楼低碳化改造工作办理情况

一是全面推动绿色低碳机关建设。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绿色低碳机关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武环202247)。按照“1+1+N”体系(“1”为统一的绿色低碳机关智慧管理平台;“1”为在一批试点单位开展能源托管项目;“N”为在部分条件适宜的党政机关开展N种途径、N种类型的清洁能源替代项目)推进绿色低碳机关建设2022年启动首批市级党政机关绿色低碳建设,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资本参与的建设运营模式;2025年底,全市党政机关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市级党政机关均达到三星级及以上绿色低碳机关,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目前,已建立绿色低碳机关建设项目库,确定9家单位作为首批建设单位。

二是全力打造绿色低碳机关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印发《关于开展绿色低碳机关综合能源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依托第三方开展绿色低碳机关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平台从能耗管控、节能减排、零碳评估等方面切入,开发碳绩效、碳核算、碳减排、碳服务等系列模块,提供适用于不同场景的应用功能服务,以数字化方式全方位支撑机关单位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平台可以实时提供设备运行状态监测、能耗监测、能效分析、节能减排、智能运维等智能智慧服务,建立自上而下统筹规划、自下而上逐级报送的双重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实现看得清、管得明,杜绝无人空调、长明灯、长流水等跑冒滴漏现象。目前,已完成市直机关摸底排查工作,正在安装实时数据收集设备。

三是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鼓励采用空气源、水源、地源热泵及电锅炉等清洁用能设备替代燃煤、燃油、燃气锅炉。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正计划在市直单位(公安局、房管局、检察院等单位)探索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空间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努力探索市场化机制,引入社会资源资本参与,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开展光伏发电等能源替代行动,推动节能降碳改造,在硚口区打造近零碳校园试点。

四是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在电梯、数据中心、空调系统等重点领域采用节能技术,开展绿色低碳技术集编制和应用示范案例征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推广使用节约节水型器具,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二、关于能源管理部门研究出台能源管理相关政策,财政部门出台与合同能源管理等商业模式配套的财政支付、项目招标支持政策办理情况

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印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武政办〔2014134号),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武汉营管部等部门也制定了相关支持措施,细化了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财政奖励、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操作规程。下一步,将按照《武汉市绿色低碳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深入开展配套财政政策研究,助力全市绿色低碳机关建设。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7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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