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工贸行业
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
武安监管〔2017〕43号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7〕19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7〕27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市安监局决定自2017年5月至11月,在全市进一步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全市冶金、建材、轻工,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和摸清底数。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等规章标准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深入组织开展辖区或本单位有限空间的再辨识、再排查、再摸底工作,建立本辖区或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数量、种类、位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等),力争无遗漏、无盲区。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保障作业条件。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配齐有限空间作业通风防护设施、检测仪器、救援装备等设备设施;配好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检查和监护措施。
(三)切实加强作业安全管理。企业要强化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和外包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和监护,及时排查事故隐患,确保有限作业审批程序、作业条件和人员行为符合安全规定。要加强从业人员专项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他们的风险识别能力、规章制度执行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严格监督管理和执法。安全监管部门或机构要将辖区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确认工作情况纳入日常执法和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违反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企业要将有限空间作业确认工作纳入企业重点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的内容,全面夯实基础,保障作业条件,及时消除隐患。
(五)加强信息报送和工作督查。各区和企业在摸排底数和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及时规范报送相关表格和材料,做到“应报尽报,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对于下级部门或辖区单位报送的情况,要加强核查,发现有漏报、谎报等情形的,严肃处理和问责。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改阶段(5月~6月)
各区和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冶金、建材、轻工,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
企业要认真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等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开展企业有限空间辨识和排查工作,建立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数量、种类、位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等)。同时,及时排查整治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规章制度、标志标识、作业程序、现场管理、作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6月17日前,各企业将自查自改统计情况及表格上报给当地区安监部门。6月20日前,各区汇总后(附件2)报市安监局监管一处。
(二)专项检查阶段(7月~8月)
各区安监部门根据企业上报的情况,对辖区冶金、建材、轻工,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等工贸企业,以及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执法,按照不低于企业总数20%的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并请于8月25日前将本地专项检查情况(含电子版)(附件3)报市安监局监管一处。市安监部门也将对各区相关企业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情况将纳入各区年终考核和向有关方面通报。
(三)督查总结阶段(9~11月)
省安办将对各地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各区和企业要做好工作梳理完善和迎接检查。
各区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执法检查情况,形成本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于11月10日之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安监局监管一处。
联 系 人:刘勖,
联系电话:027-82924436,
电子邮箱:67910538@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和危害,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纳入2017年度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落实、有措施推进”。各区局请将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负责人名单于5月19日前报市安监局监管一处(附件1)。
(二)严密组织,切实摸清底数。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等规范标准,不留死角、不漏单位,督促企业组织实施进行有限空间辨识、排查工作,摸清本辖区各企业有限空间数量、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认真做好“一地一册”等基础工作。
(三)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安监部门或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59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有限空间领域安全监督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必须零容忍,及时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整改;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对违法行为突出的,要公开曝光,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对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加强培训,提升宣教水平。各区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教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事故警示教育、法律法规宣贯、安全知识培训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附件:
1、各区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人员名单
2、冶金等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基础台账表
3、冶金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
查汇总表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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