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8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8 15:01 来源: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 打印 】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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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标识码:4201000048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0846号  

武安监管〔201742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安监局,市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2017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54

2017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

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限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下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武安〔20171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对象及内容

(一)整治对象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及港口经营企业;

2、化工、医药企业;

3、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

4、露天矿山、地下矿、尾矿库。

(二)整治重点内容

1、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1)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重点个性内容

危险化学品

1)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含醇基燃料)的;

2)未经查验资质,向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售危险化学品(含醇基燃料)的;

3)委托不具备有关资质和条件的车辆与人员运输危险化学品(含醇基燃料)的;

4)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含醇基燃料)的;

5)未按照标准规范,对特殊作业开展危险分析、落实安全措施、执行票证审批、实施作业监护的。

烟花爆竹

1)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超量存放、违规堆码的;

2)烟花爆竹储存场所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3)烟花爆竹零售门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与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

4)未按要求进行流向登记或交由不具备安全资质和条件的车辆与人员运输烟花爆竹的;

5)储存、销售我市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的。

非煤矿山

1)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以勘探名义实施开采的;

2)对头顶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未按要求治理的;

3)涉及相关设计图纸造假,以及图纸与实际状况不符的。

化工医药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未按规定装设自动化监控系统的;

2)未按要求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

3)未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的。

二、实施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特别是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要求,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查找整改安全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至9月中旬)

各区、各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管辖地区、监管行业领域内的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检查,依法依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下旬)

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双随机两公开、联合执法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各区、市有关部门对所监管企业的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底)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突出所做的重点工作和成绩亮点,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建立健全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市安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严格工作标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从严执法。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储存、经营、运输、使用醇基燃料,烟花爆竹下店上宅”“前点后宅和非煤矿山头顶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的整治力度,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责令退出,该的坚决依法。要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和联合惩戒力度。

(三)健全机制,力求长效。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烟花爆竹”“三严禁、非煤矿山头顶库和采空区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促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715日、1015日前报送季度工作情况,1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工作或执法信息情况,要及时报送或反馈。

马建波 宋国萍

联系电话:82899976  65770907

电子邮箱:23706677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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