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暨市会计考办搬迁的通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20
武汉市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暨市会计考办搬迁的通告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5月举行,中、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全国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名网站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w.acc.gov.cn)。

  二、报名时间

  (一)初级资格

  初级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已按省会计考办的统一部署,于2016年11月30日结束。

  (二)中、高级资格

  中、高级资格报名时间均为2017年3月7日-3月14日,3月29日-3月30日。上述时段内每天8:00-20:00受理网上报名,双休日照常办理。

  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与以前年度一样,应在缴费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区人社职改部门负责,报名期间,为方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人社职改部门到相应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管理机构(报名点)联合办公。报考人员应到其选定的各区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管理机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武汉市直(武汉市会计考办)不设置报名点。

  本年度高级资格报名仍然实行资格后审。

  三、准考证打印

  初级考生于2017年5月2日-5月11日,中、高级考生于2017年8月27日至9月5日,期间每日8:00-20:00,考生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同前),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直接通过激光打印机打印准考证。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必须清晰无误。

  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报名系统中直接打印的纸质准考证,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准考证的字体、式样、相片等,准考证正面、背面不得载有任何其它信息。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受理中介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考生应本人报名,自行录入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在报名期间内、缴费前(中级为资格审核确认前)发现信息有误的,可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自行改动报名信息;如缴费确认后,确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等重要信息,则必须先到市会计考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才可在考试编场期间由市会计考办进行修改;考试成绩公布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相片将不允许修改。因报名信息有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考生上传的电子登记相片,如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

  电子登记相片的主要要求为: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三)考生在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四)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

  五、考试时间

  我省2017年初、中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高级资格仍实行开卷纸笔考试。

  (一)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

  

  (二)考试成绩公布

  初级资格于2017年6月6日前、中高级资格于2017年10月25日前,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www.ecz.gov.cn)查询成绩。我市中级资格考生如对分数提出疑义,应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向武汉市会计考办提出书面申请。我市集中上报省会计考办后,将按省会计考办提供的信息,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具体分值。

  六、考试合格发证

  (一)我市参加2017年度初、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后,有关证书办理事宜可自行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证书办理”栏目查询。

  (二)我市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后,到武汉市会计考办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以下简称《成绩合格证》)。领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具体领证时间请考生关注武汉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www.whczj.gov.cn/),我市在收到省会计考办下发的《成绩合格证》后,将及时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资讯”栏目发布领证通知。为避免延误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申报,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时领取《成绩合格证》。

  我市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由市人社职改部门另行安排。

  其它有关具体事项,考生可登录武汉市财政局网(网址:http://czj.wuhan.gov.cn/)查阅湖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湖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发〔2016〕14号)、《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会考办发〔2017〕2号)。

  咨询电话:027-82402013(市职改办,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政策咨询);027-85746965(市财政局会计处窗口,负责组织报名和考试)。

  七、武汉市会计考办将于2017年3月1日迁至市民之家(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办公,2月24日、27日、28日停止对外办公,进行搬迁。

  附件:武汉市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联系方式

  武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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