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局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513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1
市城建局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513号提案的答复

牛琳霞、毛新平、吴寒芬委员:

    你们提出的第20190513号《关于武汉市全面推行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市城乡建设局经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和林业局等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统筹推进,全面落实《武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

    武汉市正全面贯彻落实《武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所提出的近期建设范围及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面源污染削减率等海绵指标。《专项规划》作为武汉海绵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具体按全市统筹、分区分期、年度项目库落地推进实施。2017年底,我市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武政办〔2017〕128号)》,对海绵城市建设扩面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根据《专项规划》,至2020年实现海绵城市建成区203平方公里的要求,全市统筹各区内涝、水环境等治理需求,划定重点汇水区作为各区近期实施范围,并进一步编制了各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确定至2020年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和年度滚动计划,逐年纳入城建计划,有序推进。

    2017、2018年我市围绕东湖绿道、严西湖水环境修复工程、黄家湖大道改造工程、南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龙阳湖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项目,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开工面积分别为46.94平方公里、46.26平方公里。2019年正组织实施九峰明渠综合整治工程、宜家片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万家湖综合治理工程等海绵项目,计划完工面积40.69平方公里。

    二、探索总结试点经验,推广“武汉海绵建设模式”

    武汉市2015年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试点建设期完成38.5平方公里,包括建筑小区、城市道路、港渠水系、公园绿地等288个项目。通过试点区建设,建立并完善了一套规划建设管控体系、一套技术标准体系、一套监测评估体系,三大体系确保了武汉海绵城市的扩面工作正常进行。

    一套规划建设管控体系。武汉要求全市新、改、扩建项目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新建项目以目标为导向,通过“两证一书”、规划条件核实、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海绵城市管控要求,强化海绵城市设计内容审查和施工监管,形成闭合管理,确保新建项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对于老旧、易涝、雨污混接等小区,以问题为导向,结合“三旧改造”、内涝治理和水环境整治等重点工程优先开展海绵化改造,切实解决小区实际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居民获得感与幸福感。

    一套技术标准体系。通过试点建设,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编制或修订了《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指南》、《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及验收规定》、《武汉市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及技术审查要点》等系列技术标准。从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维等全面指导了武汉海绵城市的建设。

    一套监测评估体系。基于国家的《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综合考虑武汉实际情况,并结合试点考核要求,搭建了武汉海绵城市监测评估平台,确保海绵城市建设保质保效。

    三、积极宣传引导,培育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产业发展

    试点期间,通过各方不断探索、反复试验、深入研究,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同时也打造出了一批具有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产品研发、施工及维护能力的企业,如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武汉致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武钢绿色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在全市推进中,将进一步加强本土企业的培育,积极鼓励拥有海绵建设经验的企业更多地参与海绵城市建设,为武汉的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为更好地推广试点经验,我局多次组织海绵城市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宣传培训。后续仍将继续加强技术培训工作,邀请具有实战经验的试点参建企业进行指导,推广武汉本地化海绵建设经验。同时,对于试点期间研发的一批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计划组织市、区各海绵建设单位参观试点现场、示范项目以及海绵展厅等,直观感受海绵城市的建设效果,推广新技术的应用。

    四、深入探索研究新技术,不断完善海绵技术体系

    随着国家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方面的持续深化发展,海绵城市的内涵和外延都得到科学补充,形成了较为合理且能够有效推行的理论体系与方法论。为将不同专业和不同学科间的方法体系和技术成果进行融合与共享,强化专业协作机制,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定量化与系统化推进,我市积极鼓励海绵产业发展形成规划、设计、运营、研发、管理的企业集团和专业团队,充分发挥高校的科研实力,深入开展学术交流和技术研讨活动,不断研究海绵建设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目前我市已经成立了武汉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定期组织海绵城市建设论坛,总结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成果、交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经验、凝练海绵城市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方向,为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及技术难题解决出谋划策。同时,通过多方合作先后建立了光谷海绵城市基地、青山区示范工程以及武汉大学海绵城市研究中心等,征集了包括面源污染负荷、典型海绵设施去除效率、水文分析与参数测量等在内的海绵城市基础、专项课题以及实用技术、新型材料、运维方法等其他形式的课题研究,以期为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五、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是理念,是系统思路。在全面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增加原有的项目行政审批和施工验收等环节,将各项管控权责细分到各建设节点和各相关部门,将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落实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构建完善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体系,做到海绵城市建设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目前,我市海绵城市管理体制框架内,市政府负责统领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负责“规建管”全流程的政策制度制定、协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重大问题、考核主管部门工作绩效;区政府是辖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建设规划、项目储备与建设管理、项目考核与奖惩以及区主管部门职责分工与工作协调等内容;市城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主管部门负责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海绵城市规划管控、技术审查、计划编制、投资与审计、支持制度、绩效考核等建设管理工作。

    在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市、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城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紧密联系,默契配合,共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联合编制并发布《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等技术文件,指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同时,各部门依照职责划分,结合房屋、道路、绿地、水系等工程建设,充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六、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推进海绵项目建设。依据《武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和各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将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纳入城建重点工程第三方考核,统筹水务、园林、环保等多部门项目,持续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现 2020年2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二)加强规划建设管控。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制度和体系,在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严格落实海绵城市管控要求,加强审查力度,确保新建项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同时,老旧城区结合“三旧改造”、内涝治理和水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逐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活动,利用媒体和网站做好海绵城市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对设计、图审、施工等单位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邀请一批参与试点建设企业代表,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共同探索符合武汉城市发展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

    感谢你们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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