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元旦春节鲜活农产品储备及供应实施方案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5
2023年元旦春节鲜活农产品储备及供应实施方案

(代通知)

202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菜篮子”产品保供,解决当前部分农产品滞销,保障节日期间我市鲜活农产品供应充足、品种丰富和价格平稳,现就做好2023年鲜活农产品储备及供应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方式实施“菜篮子”产品储备,确定品种、数量、时间,储备企业采取动态储备,确保储备数量充足。

2.正常供应和应急调控相结合。建立“平战结合”的机制,储备企业遵循日常市场规律保障正常供应,坚决服从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滞销农产品收储帮销工作,当市场出现异常状况时,确保储备品种按时按量按指定渠道有序投放。

3.自愿参与和严格监管相结合。储备和供应工作由本市主要农产品生产、流通经营主体承担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对储备和供应过程实行全程动态管理。

二、储备品种、计划、补贴标准及储备时间

(一)储备品种、计划及补贴标准

1.蔬菜(包菜、大白菜、白萝卜、莲藕、土豆、冬瓜、菜苔等耐储存蔬菜,不局限于上述品种,优先收储本地滞销蔬菜)

(1)补贴金额:300万元。

(2)储备量:500万公斤。

(3)补贴标准:0.6元/公斤。

2.鲜蛋

(1)补贴金额:60万元。

(2)储备量:60万公斤。

(3)补贴标准:1元/公斤。

3.鲜鱼

(1)补贴金额:100万元。

(2)储备量:100万公斤。

(3)补贴标准:1元/公斤。

(二)储备方式及时间

储备时间从下达储备任务之日起,直至2023年3月31日结束,实行滚动储备的方式。

三、工作程序

(一)方案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将2023年冬储春供实施方案在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示。

(二)企业申报

自愿参与的企业对照储备单位申请资格(见附件1),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2月23日。

(三)组织遴选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冬储春供企业遴选工作组,对申报企业开展遴选,按照信用优先、能力优先的原则,遴选33家企业(其中蔬菜20家、鲜蛋6家、鲜鱼7家)承担储备任务,并将遴选结果在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四)任务下达

公示结束后按照企业储备能力实际下达储备任务量。

(五)任务实施

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按照要求开展储备工作,并在储备期间严格按照《冬储蔬菜、鲜鱼、鲜蛋工作完成标准》(见附件2)认真收集整理并编印工作台账。

(六)检查验收

储备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将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台账等方式对各企业储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冬储春供工作结束后,各承担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冬储春供落实情况报告(包含工作台账一式三份编印成册)。

(七)资金拨付

市农业农村局对按要求完成储备工作、台账清晰、任务达标的企业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补贴。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按计划运用,取得预期效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专班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元旦春节鲜活农产品储备和供应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场、种植、畜牧、渔业、质监的领导任责任组长,市场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质监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蔬菜、鲜蛋、鲜鱼三个储备供应工作专班,分头开展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

(二)责任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市场处负责总体协调,指导各工作专班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蔬菜储备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

2.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处、畜牧兽医处负责做好鲜鱼、鲜蛋储备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牵头做好本行业储备情况的巡查、监管和验收。

联系人:蔬菜储备,程莉,13437112121

鲜蛋储备,余欢,15971493425

鲜鱼储备,朱文欢,15827028887

附件:1.储备单位申报资格和标准

      2.冬储蔬菜、鲜鱼、鲜蛋工作完成标准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 储备单位申报资格和标准

一、蔬菜储备单位资格标准

(一)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

(二)有固定的承担储备任务所需的冷链仓储设施并提供库容量。

(三)拥有一定规模的零售终端或配送、销售渠道,有配送队伍及车辆。

(四)有一定规模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和稳定的货源渠道。

(五)有完备的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和相应管理机制,年度无检测不合格问题。

(六)日均生产交易量在3万公斤以上(批发市场100万公斤以上),年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

(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八)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经营主体或在疫情期间菜篮子保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主体优先支持。

二、鲜蛋储备单位资格标准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鸡蛋生产企业,企业符合武汉市畜禽产业发展规划布局。

(二)有固定的经营门点(或流通渠道),拥有完成储备任务所需的冷链仓储设施。

(三)年设计存笼规模达到10万只以上,拥有一定规模的运输队伍。

(四)生产设备齐全、粪污处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五)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完善的防疫制度、完善的养殖档案。

(六)规范使用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无采购和使用违禁药品情况。

(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八)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经营主体或在疫情期间菜篮子保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主体优先支持。

三、鲜鱼储备单位资格标准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水产生产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符合《武汉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暨水产养殖“三区”划定方案(2018-2030年)》要求。

(二)有固定的经营门点和完成储备任务的冷链仓储设施。

(三)企业自有精养鱼池养殖面积达到200亩以上或高效设施渔业养殖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

(四)草鱼、鳊鱼、花鲢等品种养殖量占80%以上。

(五)捕捞、运输、市场销售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

(六)能在应急条件下及时组织鲜鱼上市。

(七)规范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无采购和使用违禁药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等情况。

(八)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经营主体或在疫情期间菜篮子保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主体优先支持。

附件2 冬储蔬菜、鲜鱼、鲜蛋工作完成标准

序号

内容

应得分

实得分

备注

1

成立工作专班

8分



2

储备现场有宣传横幅1-2条宣传板一块宣传单2000张

12分


每项4分

3

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紧急预案

8分


每项4分

4

有购销台账有原始凭证有固定冷链仓储设施

12分


每项4分

5

提交承诺书(或责任状)

8分



6

在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或超市等终端有销售点5个以上

10分


每个2分

7

有基地生产订单和产销合同

12分


每项6分

8

每日购销存周转量占下达计划量的80%

10分


低于60%不得分

9

储备产品有质量安全检测记录

10分


每日抽检得10分

10

员工储备任务知晓率80%以上

10分




合计

100分


得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说明:得分80分以上的给予全额补贴;得分在70—80之间的给予80%补贴;得分60—70之间的给予70%补贴;得分在60以下的取消当年补贴和下年度冬储申请资格。

检查员:2023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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