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局直属单位:
按照《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要求,市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研究,决定宣布2件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对2件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具体通知如下:
一、宣布2件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一)《关于印发<武汉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管理规范>的通知》(武公规〔2017〕2号)
(二)《关于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乘坐轨道交通场站、交通工具的通告》(武公规〔2017〕3号)
以上两个文件有效期为5年,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废止2件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通知》(武公规〔2017〕1号)
(二)《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认真做好积分入户工作的通知》(武公规〔2017〕4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武汉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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