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武汉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1-13
【问答】《武汉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解读

1.为何要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答: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工作是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工作,2021年1月8日,住建部印发了《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明确由省级住建部门负责统筹全省绿色建筑标识工作以及二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工作,组织地市级住建部门开展本地区一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工作;2022年5月15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了《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工作。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要求,便于实际操作,结合本市实际,制发了《武汉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为何要认定绿色建筑标识?

答:一是享受多项支持政策。建设星级绿色建筑可按照省住建厅及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申请绿色金融支持;同时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发布有关政策,提高购房者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二是提升业主获得感。通过星级绿色建筑认定的项目,在节能节水、室内环境、基址选取上都需达到硬性指标,在实际使用中,实施各项适用节能技术将带来更低运行费用、更便捷的维护方式、更舒适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居住业主的获得感。三是提高社会认可度。绿色建筑是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品质建筑,建设和认定星级绿色建筑,契合我国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

3.制定《武汉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武汉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是《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建设规〔2022〕3号)、《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

4.《武汉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武汉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共五章二十六条,分为总则、组织管理、工作程序、标识管理及附则。

一是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全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授予证书和管理工作,各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市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市、区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别负责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的推荐工作,签署推荐意见,市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的日常事务。

二是明确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需实施预评价。为积极争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明确了应实施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项目范围、预评价工作程序,鼓励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其它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进行预评价。享受了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支持的预评价项目,但未取得项目标识的,由各支持机构及单位按其相应的政策规定启动退出机制。

三是明确标识认定申报条件。规定了全市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业建筑按国家现行标准进行认定;明确了所申报的项目须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且须是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无拖欠工资、工程款等行为的项目。

四是明确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程序。规定了绿色建筑标识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告等各环节办理流程,明确了申报绿色建筑标识的主体及所需报送材料,对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公告以及证书授予等工作程序予以详细阐述,其中专列条款对评审专家的资格作出相应要求,专列条款对违反评审规定和评审标准的评审专家,给予取消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专家委员会专家资格的处理。

五是明确对取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管理。对取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相关信息的报送、年度主要运行指标的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专列条款对撤销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作出规定。

5.《武汉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过程中经历了哪些环节?

在制发《武汉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过程中,历经了研究起草、征求意见、合规审查、集体决策等工作。2022年6月在市城建局官网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7月至11月,完成了廉洁性评估、公平性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各项程序性工作。12月,经审议通过后,以市城建局规范性文件形式予以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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