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4-05-20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全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217

 

 

2014年全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

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2014年区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以下简称议提案)共228件。其中,区人大议案5件(含续办议案2件)、代表建议87件,区政协建议案3件、提案132件(含重点提案6件)。另外,省市人大、政协两会后还将有一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由我区办理。为做好2014年全区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全区议提案办理工作目标是:办复率100%、见面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责任分工

(一)关于区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的办理工作。每件议案、建议案成立办理工作专班,明确1位副区长或副区级干部分管,明确1个主办单位、1位责任人和相关协办单位。针对每件议案、建议案制订落实方案,确定年度目标,明确责任分工。

(二)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根据各部门和单位职能,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确定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按照分工,认真做好办理工作。

(三)对涉及需多个部门办理的议提案,主办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代表区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各协办单位要按照主办单位的安排做好协办工作,及时报送有关办理情况。主办单位负责汇总办理情况并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办理工作责任。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落实各项办理工作,并于2014228日前,将上述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书面报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各议提案承办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立即制订办理工作方案。其中,各议案、建议案主办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将办理工作方案报送区人民政府。

(三)召开全区交办会议。区人民政府会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于20142月组织召开全区议提案交办动员大会,部署全区议提案办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各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分管议案、建议案办理工作动员会议。

(四)加强培训。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于20143月组织各承办单位经办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以提高议提案办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五)加强督办检查。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于20146月对全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逐件进行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01412月底前,组织对全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法定意识、时效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各承办单位要将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中心工作,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抓落实、办公室综合督办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制订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对有条件办理的建议、提案,要切实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对办理有困难的,要创造条件,力求落实;对确因国家政策限制、客观条件不成熟,暂时不能办理的,要及时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三)严格办理时间要求,确保按时办结。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武汉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办理工作。对区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须按照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区人大、政协有关专委及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办理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办理工作。对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须于2014831日前完成;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须于2014731日前完成;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须于2014930日前完成。各协办单位须提前1个月将协办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主办单位。对闭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的办理答复工作,须自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附件:1.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区四届人大二次会      议议案续办工作责任分解表

2.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建议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3. 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1

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

续办工作责任分解表

 

 

区分管领导

主办单位

责任人

《整治“面的”、“摩的”非法营运,规范江夏客运交通秩序的议案》(第1号)

肖少华

刘谅军

区交通运输局

区公安分局

徐先成

区城管委,区工商、地税、信访、民政、广播影视、质监、财政、人社、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区维稳、编办,纸坊街道办事处

《关于尽快修复金水河法泗段河堤的议案》(第2号)

肖少华

区水务局

区交通运输局

雷寿文

徐先成

区发改委,区财政、审计局,法泗、金口街道办事处

《关于加快天子山大道刷黑工程建设的议案》(第3号)

肖少华

区交通

运输局

徐先成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乌龙泉街道办事处、山坡街道办事处、湖泗街道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

《关于扩建龙床矶水厂日增水10万吨供水规模的议案》(续办)

肖少华

区水务

总公司

蔡明清

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水务、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监察、审计局,区城管委,纸坊、金口、郑店街道办事处,大桥新区办事处,区供电公司

《关于尽快完成藏金大道东段工程的议案》(续办)

肖少华

藏龙岛

办事处

钱圣国

区发改委,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区国土规划、交通运输、环保、林业、住房保障和房管、农业、审计、财政、监察、电信、广播影视局,区公安分局,区供电公司,区水务总公司,庙山办事处

 

附件2

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建议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区分管领导

主办单位

责任人

《关于加快启动纸坊环山路西段工程建设的建议案》(第1号)

黄文超

陈志斌

区城乡

建设局

汪新元

区发改、城管委,区财政、交通运输、国土规划、经信、环保、林业、审计、水务、文化、信访局,区公安分局,纸坊、郑店、庙山办事处,大桥新区办事处

关于改扩建马法公路的建议案(第2号)

肖少华

区交通

运输局

徐先成

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环保、财政局,安山、法泗街道办事处

《关于加大我区民营制造业产业工人培养力度的建议案》(第3号)

黄文超

区人社局

胡正全

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财政、教育、经信、商务局,区残联,庙山、藏龙岛办事处,大桥新区、金港新区办事处

 

 

 

附件3

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区分管领导

主办单位

责任人

关于加强山体保护,实施矿山生态修复的建议(第68号)

肖少华

 

区林业局

郑昌友

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财政局,纸坊、金口、乌龙泉、郑店、安山街道办事处,庙山办事处,大桥新区、金港新区办事处

关于率先在江夏主城区及大桥、庙山、藏龙岛禁止烟花炮竹的建议(第11号)

陈志斌

区城管委

范汉斌

区公安分局,纸坊街道办事处,庙山、藏龙岛办事处,大桥新区办事处

关于KTV等娱乐场所监管的建议(第49号)

刘谅军

区公安分局

刘伯骅

区文化、工商局,纸坊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加大南部街道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第24号)

肖少华

区水务局

雷寿文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关于加快推进卫生项目建设,保障项目配套经费的建议(第62号)

黄莹丽

区财政局

张世刚

区发改、卫计委,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控信息平台系统的建议(第126号)

黄莹丽

区食药监局

尹于华

区发改、卫计委,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217

 

(三)严格办理时间要求,确保按时办结。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武汉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办理工作。对区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须按照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区人大、政协有关专委及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办理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办理工作。对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须于2014831日前完成;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须于2014731日前完成;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须于2014930日前完成。各协办单位须提前1个月将协办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主办单位。对闭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的办理答复工作,须自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附件:1.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区四届人大二次会      议议案续办工作责任分解表

2.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建议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3. 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1

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

续办工作责任分解表

 

 

区分管领导

主办单位

责任人

《整治“面的”、“摩的”非法营运,规范江夏客运交通秩序的议案》(第1号)

肖少华

刘谅军

区交通运输局

区公安分局

徐先成

区城管委,区工商、地税、信访、民政、广播影视、质监、财政、人社、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区维稳、编办,纸坊街道办事处

《关于尽快修复金水河法泗段河堤的议案》(第2号)

肖少华

区水务局

区交通运输局

雷寿文

徐先成

区发改委,区财政、审计局,法泗、金口街道办事处

《关于加快天子山大道刷黑工程建设的议案》(第3号)

肖少华

区交通

运输局

徐先成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乌龙泉街道办事处、山坡街道办事处、湖泗街道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

《关于扩建龙床矶水厂日增水10万吨供水规模的议案》(续办)

肖少华

区水务

总公司

蔡明清

区发改委,区财政、国土规划、水务、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监察、审计局,区城管委,纸坊、金口、郑店街道办事处,大桥新区办事处,区供电公司

《关于尽快完成藏金大道东段工程的议案》(续办)

肖少华

藏龙岛

办事处

钱圣国

区发改委,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区国土规划、交通运输、环保、林业、住房保障和房管、农业、审计、财政、监察、电信、广播影视局,区公安分局,区供电公司,区水务总公司,庙山办事处

 

附件2

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建议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区分管领导

主办单位

责任人

《关于加快启动纸坊环山路西段工程建设的建议案》(第1号)

黄文超

陈志斌

区城乡

建设局

汪新元

区发改、城管委,区财政、交通运输、国土规划、经信、环保、林业、审计、水务、文化、信访局,区公安分局,纸坊、郑店、庙山办事处,大桥新区办事处

关于改扩建马法公路的建议案(第2号)

肖少华

区交通

运输局

徐先成

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环保、财政局,安山、法泗街道办事处

《关于加大我区民营制造业产业工人培养力度的建议案》(第3号)

黄文超

区人社局

胡正全

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财政、教育、经信、商务局,区残联,庙山、藏龙岛办事处,大桥新区、金港新区办事处

 

 

 

附件3

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区分管领导

主办单位

责任人

关于加强山体保护,实施矿山生态修复的建议(第68号)

肖少华

 

区林业局

郑昌友

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财政局,纸坊、金口、乌龙泉、郑店、安山街道办事处,庙山办事处,大桥新区、金港新区办事处

关于率先在江夏主城区及大桥、庙山、藏龙岛禁止烟花炮竹的建议(第11号)

陈志斌

区城管委

范汉斌

区公安分局,纸坊街道办事处,庙山、藏龙岛办事处,大桥新区办事处

关于KTV等娱乐场所监管的建议(第49号)

刘谅军

区公安分局

刘伯骅

区文化、工商局,纸坊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加大南部街道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第24号)

肖少华

区水务局

雷寿文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关于加快推进卫生项目建设,保障项目配套经费的建议(第62号)

黄莹丽

区财政局

张世刚

区发改、卫计委,区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控信息平台系统的建议(第126号)

黄莹丽

区食药监局

尹于华

区发改、卫计委,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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