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补助资金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27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鄂财预发[2015]19号),按照省财政厅的计算口径及市统计局提供的乡村人口数等有关数据,现下达你区2015年度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补助资金 万元,其中:省级万元,市级万元,请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均衡性转移支付”科目。此项资金通过2015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请各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及《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服务“以钱养事”资金管理的通知》(武财基层[2011]191号)的各项要求,科学安排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公益服务质量和成效。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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