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财政局坚持“三个倾斜”积极助力革命老区发展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8-07-10
武汉市财政局坚持“三个倾斜”积极助力革命老区发展

  近年来,武汉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改变老区发展面貌为目标,在财政政策、资金等方面不断加大倾斜力度,助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市级财政政策资金向革命老区倾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880个行政村(社区),按每村每年10万元安排村级公共事务专项资金,并从2016年起连续3年,对省确定的271个贫困村按每村每年20万元标准增列精准扶贫资金。为助力黄陂、新洲大别山试验区建设,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并纳入年度预算。自2017年起,市级财政安排“市民下乡、村民进城”黄金20条和“市民下乡”“脱贫攻坚”钻石10条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市民下乡与脱贫攻坚相结合。

  二是坚持财政行业资金向革命老区倾斜。按照《武汉市促进革命老区发展办法》“建立与本政区域革命老区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及增长机制,在年度预算资金安排中向革命老区街(乡镇)倾斜”要求,督导各新城区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积极支持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坚持财政管理向革命老区倾斜。结合武汉实际,制定出台《武汉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切实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断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扶贫开发项目“五制”,做到项目建设有人管,资金风险有人担,扎实推进市级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绩效。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建立健全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监管、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监管措施,着力构建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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