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委关于开展2021年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7
市城管执法委关于开展2021年8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委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党委、支部:

各单位党组织要在全面实行党支部主题党日“5+N”模式的基础上,针对各领域党支部特点,建立健全党章学习教育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就近就便用好红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做好党史的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8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原则上应于8月上旬完成,重点学习内容如下。

一、规范5项内容

(一)诵读党章

(二)集中交纳党费

(三)学习党规党情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党支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发言等,引导党员充分认识“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七一”重要讲话提出的重大思想、重大观点、重大论断,深刻领会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九个必须”根本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发出的伟大号召。全委党员要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武汉的殷殷嘱托,用心学习、用情感悟、用力落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持党的领导、践行“两个维护”的内在自觉,转化为响应伟大号召、矢志为民造福的具体行动,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开拓新局的实际成效,转化为勇于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讲话精神在武 汉精准落地见效、生根开花结果。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思想认识再警醒、预防预警再加强、应急措施再完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做好当前防汛各项工作。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尊严形象。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始终坚持理想信念、始终坚持初心使命、始终坚持光荣革命传统、始终坚持推进自我革命,努力创造不负革命先辈期望、无愧于历史和人民的新业绩。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改善和保障民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武汉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3.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和全市“两优一先”表彰大会精神。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和全市“两优一先”表彰大会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应勇同志和市委副书记、市长程用文同志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赓续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的任务要求,通过集中研讨、述学述做等形式,引导党员以受表彰的先进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人民至上、矢志奉献的为民情怀,学习他们不畏艰险、不甘落后的拼搏精神,学习他们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激励党员将初心融入灵魂,把使命扛在肩上,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不懈奋斗,奋力谱写新时代武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4.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6月21日、7月26日,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先后召开,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将学习全会精神与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相结合,准确把握新时代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引领作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激励党员切实提振精神区位,充分展现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引领作用新风貌,大力破除理念之冰、思路之冰、作风之冰,不断提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提升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府有为” 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四)联系实际讲党课

支部书记或其他党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讲党课。

(五)开展党务公开

结合本单位、本支部实际进行党务公开。各党支部通报每名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开展服务次数、时长;通报各处级党员干部和其他普通党员干部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通报各处级党员干部上门调研规上企业、调查问卷填写、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需求等情况。

二、创新自选动作

1.开展“温誓词、忆初心、赠良言、送诤言”给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为8月份入党的党员过好“政治生日”。

2.因特殊情况还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必须在8月20日前完成,相关情况及时报直属机关党委。

3.各党支部要组织学习2021年第二季度“武汉楷模”的先进事迹。(http://hbwh.wenming.cn/rdjj/202107/t20210714_7213594.html

4.各党支部要组织学习《关于五起“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武纪通〔2021〕7号)。

5.各党支部要组织学习《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的通知》(武组通〔2021〕77号),切实做好防汛救灾相关工作。

三、相关要求

1.规范《党员手册》填写。将应该填写的内容填写到位,如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缴纳党费、“三会一课”、下沉社区、党课学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具体内容参见《党员活动手册》中“党员活动记录说明”。支部书记签名要有评价,评价不能千篇一律、过于简洁,应实事求是。

2.各单位于8月底前将本单位各支部学习情况、图片报直属机关党委。要求每支部一张图片(原图),图片文件名格式为“主题党日时间+支部名称+实到党员人数(含借用党员人数)+缺席党员人数”。


联系人:孙通 联系电话:82708096




                                 直属机关党委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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