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
《汉阳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汉阳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汉阳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1〕99号)具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需求为核心,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补贴、市场运作等方式,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二、试点对象
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具有武汉市户籍且长期居住在汉阳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申请享受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或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两项不能重复享受,入住养老机构老人不得享受)。到2022年2月底前,全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700张,服务人数不少于1100人(各街道目标分配见附件1)。
(一)优先保障对象:
1.低收入(含低保)家庭中失能(含轻度、中度、重度)的;
2.低收入(含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以上的;
3.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市级及以上劳模、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中失能的;
4.个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退休金水平重度失能的;
5.90岁及以上老年人;
6.百岁老人。
(二)可扩展对象:个人退休金低于上年度武汉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失能老年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0元/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0元/月)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服务主体。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提供主体(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应当为在民政部门备案且运营满1年的养老机构、承接“互联网+居家养老”中心辐射式和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的运营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或其他具备相关资质的为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同时,各街甄选的承接服务的机构应满足《关于印发<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民[2021]3号)文件中服务机构要求,能与汉阳区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进行对接,具备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功能。
(二)开展能力评估。依据《武汉市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试行)》(武民政〔2018〕15号)对老年人身体状况进行评估,作出能力等级判定。已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可不重复评估。个人退休金低于武汉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失能老年人评估经费由评估所在区财政承担。
(三)推进床位建设。依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服务机构,按照《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设施设备清单》(附件2)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与智能化改造,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建床服务半径不超过15分钟。家庭养老床位不收取床位费,服务收费标准由服务机构自主合理定价,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
(四)提供专业服务。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应依托有资质的服务机构,按照《家庭养老床位基本服务指导清单》(附件3),为签约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每天早、晚通过信息设备各查房1次,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其中,生活照料服务不少于服务总时长的1/3),医疗护理服务不少于2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应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和需求,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服务。
四、扶持政策
(一)家庭养老床位补贴。在项目实施阶段经区民政局、街道验收合格且连续提供服务满6个月的家庭养老床位,根据其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采取实报实销方式,给予每张床位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家庭养老床位智能化改造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床,适老化改造不超过1500元/床)。已享受我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的老年人家庭,只进行智能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可比照养老机构享受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
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满1个月后,向区民政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区民政局(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与街道、社区共同入户对家庭养老床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服务机构先拨付70%的补贴资金,剩余的30%的补贴资金在服务机构连续提供服务满6个月后予以拨付。
(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在项目实施阶段,特殊困难老年人(即武民政〔2021〕9号文件中规定的“补贴对象”,含区级拓面)属本方案规定的“对象范围”,且未享受家庭养老床位补贴的,可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其养老服务补贴可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付。其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根据老年人能力等级、经济状况、居住状况等综合评估分值,比照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享受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
由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家庭养老床位补贴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9月)
各街根据全区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辖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工作,报送服务协议,工作计划,倒排工期,积极组织社区、服务商、志愿者等开展宣传,增强项目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并做好辖区有资质服务机构、评估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选定工作。11月1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或服务协议报区民政局。
(二)启动实施(2021年10月至12月)
各街要严格按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要求,指导服务机构按照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同时迅速配合市、区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将老人基础信息、服务机构信息、评估机构信息、床位信息、设备信息(含适老化及智能设备)、服务协议、服务数据、床位认定结果等推送至区级平台,纳入市、区两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进行监管。
(三)考核评价(2022年1月至2月)
各街要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组织实施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亮点成果等形成工作总结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将通过市、区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对各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并会同市、区财政局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工作考核结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要高度重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分析项目推进情况和问题,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破解当前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领域的痛点和难点问题,确保项目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资金管理。区财政部门另外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评估、检查验收、平台监管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截留和滞留补助资金,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审计。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回补助资金,取消其养老服务签约服务商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纳入养老服务范围;对恶意套现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暂停其2年补贴资格,重新评估后方能按政策享受相应补贴。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街要切实加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市、区民政局联合市、区财政局将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上级民政和财政部门报告。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街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建设标准、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有资质的服务机构、老人及家属广泛参与,协同提升居家养老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
附件:1.汉阳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任务分配表
2.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设施设备清单
3.家庭养老床位基本服务指导清单
4.2021年汉阳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人员统计表
附件1
汉阳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任务分配表
序号 | 街道 | 80岁以上享受高龄津贴人数 | 家庭养老床位(张) |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人) |
1 | 建桥 | 3296 | 104 | 190 |
2 | 鹦鹉 | 1505 | 73 | 109 |
3 | 洲头 | 1011 | 59 | 87 |
4 | 晴川 | 1006 | 49 | 77 |
5 | 五里墩 | 2355 | 105 | 165 |
6 | 琴断口 | 1515 | 80 | 120 |
7 | 二桥 | 2193 | 98 | 154 |
8 | 永丰 | 1169 | 66 | 98 |
9 | 江堤 | 800 | 45 | 65 |
10 | 龙阳 | 328 | 14 | 22 |
11 | 四新 | 179 | 7 | 13 |
合计 | 15357 | 700 | 1100 |
附件2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设施设备清单 | ||||
序号 | 分类 | 类型 | 设备功能及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智能化 | 网络连接设备 | 保证信号传输稳定。 | 必选 |
2 | 安全监控装置 | 佩戴于人体或安装在居家环境中,用于监测老年人动作或者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包括红外探测器、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漏/溢水报警器等;用于监测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主要用于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 | 必选 | |
3 | 语音或视频通话设备 | 及时、准确掌握老人在家实时情况,支持有线/无线网络连接,双向实时语音或视频通话,可远程操控,支持内存卡储存。 | 必选 | |
4 | 生命体征监测设备 | 支持有线/无线网络连接,动态监测和记录呼吸、心率等参数,离床感应发现异常自动提醒。 | 必选 | |
5 | 门磁感应器 | 安装在门或窗等位置,实时记录和上传情况,超长待机,支持有线/无线网络连接。 | 必选 | |
6 | 适老化 | 防压疮垫 | 避免长期乘坐轮椅或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包括防压疮床垫、坐垫或靠垫等。 | 可选 |
7 | 地面防滑 | 卫生间、淋浴间、厨房等区域铺设防滑垫或进行表面防滑处理。 | 可选 | |
8 | 床边护栏(抓杆) | 配置床边护栏(抓杆),辅助老人起身、上下床。 | 可选 | |
9 | 安全扶手 | 在卫生间、洗浴区等区域安装扶手。 | 可选 | |
10 | 手杖 | 配置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辅助老人行走。 | 可选 | |
11 | 自动感应灯具 | 配置感应便携灯,辅助老年人起夜。 | 可选 | |
12 | 洗浴设备配置 | 配置淋浴椅,辅助老人洗澡使用,避免滑倒。 | 可选 | |
13 | 护理床 | 电动护理床,方便老人翻身、抬腿、起身等。 | 可选 | |
14 | 蹲便器改坐便器 |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入厕时摔倒,方便轮椅老年人使用。 | 可选 |
家庭养老床位基本服务指导清单
一、生活照料服务
个人清洁照护、起居照护、排泄照护、体位转移、穿脱衣物、睡眠照护等。
二、膳食服务
制定食谱、制作膳食、进食照护等。
三、清洁卫生服务
老年人居室内的清洁及消毒、常用物品的清洁与消毒;老年人衣物、被褥等织物的收集、清洗、消毒等。
四、医疗护理服务
健康指导、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康复咨询、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和使用训练、感染控制、体征观测、用药照护等。
五、心理支持服务
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生日关怀、节日关怀服务。
六、委托服务
代缴费用、代购物品、陪同出行等。
七、信息化服务
监测老年人生命体征及活动情况,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远程响应。
附件4 2021年汉阳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人员统计表 | ||||||||||||||||
序号 | 姓名 | 街道 | 社区 | 性 别 | 年 龄 | 身份证号 | 详细居住地址 (具体到门牌号) | 老人电话 | 收入 | 能力 等级 | 人员类型 | 评估总分 | 补贴金额 | 项目 类别 | 享受时间 | 紧急联系人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备注:1、人员类型:①低收入(含低保)家庭中失能(含轻度、中度、重度)的;②低收入(含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以上的;③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市级及以上劳模、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中失能的;④个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退休金水平重度失能的;⑤90岁及以上老年人;⑥百岁老人。⑦个人退休金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失能的老年人。 2、能力等级: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3、项目类别仅两项:①家庭养老床位、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4、享受时间以2021年度首次享受时间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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