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2月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9号)要求,区司法局对2020年区政府和区级有关单位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公布如下: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备案审 查情况 |
1 | 汉阳区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阳政规〔2020〕1号 | 予以备案 |
2 | 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汉阳区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阳政规〔2020〕2号 | 予以备案 |
汉阳区司法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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