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2022年度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市卫健委2022年度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指导和市政府督查室的严格督导下,我委将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汇聚众智、接受监督、推进工作和回应民生关切的重要举措,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办理上注重实效,程序上严谨规范,力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项项都满意”。现将我委2022年度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委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议提案)157(含7月交办5件。其中,省建议3件、市建议47件,省提案4件、市提案103件;议提案主办(含承办、分办)75件,会办82件。其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领办件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0220305号《关于积极推进和完善0-3岁托育照护体系工作的建议》,由市人大陈光菊副主任领办,由我委主办。同时,会办市人大1号议案和市政协1号、2号、3号建议案。

从内容上看,2022年议提案关注优质医疗资源合理布局、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生育政策配套及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医药产业发展、数字化建设、医养结合、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重大疾病防控、新冠疫苗接种等。从数量上看,2022年议提案总办件数、主办件数与2021年相比均进一步增长(2021年共147件、主办71件),体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人民健康的高度重视,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怀。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议提案办理情况。我委157件议提案均全部按时、按要求办复,B类和C类回复各一件。

(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领办件办理情况。

为做好市人大陈光菊副主任领办的市人大20220305号《关于积极推进和完善0-3岁托育照护体系工作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原案精神,会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研究制订并报经市人大常委会陈光菊副主任审签,印发《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305号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建立了专班推进、专人跟踪、定期研究的办理机制。发挥卫健、发改、教育、财政等19部门建立的武汉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坚持高层统筹政府引导,将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制定了“十四五”时期全市托育整体解决方案报市政府研究,推进制订全市托育服务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大投入扶持,研制示范标准,加强托育、早教专业人才培养、创新托育服务模式。7月7日,陈光菊主任率队调研托育工作,给予此项工作高度肯定。截至目前,全市新建普惠性托育机构已建设完成22家、在建3家,现有各类托育机构总托位数超3万余个,已向市人大和邵剑波代表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办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力。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切实强化“四个意识”,不断深化对议提案办理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的认识。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处室具体承办”的责任落实机制。

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及时制定市卫健委年度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召开办理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办理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办理时限、办理要求。

三是督办落实到位。实施议提案办理“一单四制”,建立责任清单,实施交办制负责、台账制管理、通报制监督、销号制落实的制度。

(二)强化办理质量,确保办理工作高效规范有序。

一是强化分类办理机制。认真梳理议提案,对有条件解决的,坚决第一时间落实解决对需要分步推进的,及时明确方案计划加快落实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思路措施逐步解决。对代表性强、关注度高的建议,集中力量深入研究办理、重点突破。围绕议提案办理,今年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疫情常态化防控、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方面出台系列针对性政策文件和措施。

二是强化协调联办机制。对办理难度大、涉及多部门的建议,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建立部门、市区联动机制,形成协同联办工作合力。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方面议提案办理中,卫健、发改、财政、规划及各区政府通力协作, 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支持项目建设。

三是强化规范办理机制。规范交办、催办、审核、签发、反馈、跟踪、回访的办理流程,做到办理程序规范、答复规范。

(三)突出办理实效,狠抓“三个结合”,确保成果运用转化有深度。

1.把办理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一是把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方面议提案的办理,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相结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形成了武汉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共有健全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基层卫生体系、加快卫生健康信息化等5个方面130个项目,其中125个项目先期建设并申请抗疫特别国债108.08亿。二是把加强疫情防控方面议提案的办理,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相结合。化核酸检测能力。通过实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能力倍增计划、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等举措,全市日检测能力已由最初的7万管提升至现在的160余万管,打赢疫情局部战。三是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议提案的办理,与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八大工程”、实施健康幸福保障工程相结合。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纵深推进,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分级诊疗及医联(共)体全面推行,建设紧密型医联体18个、医共体11个,完成27家社区医院建设,建成122个基层特色科室,155家基层机构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标准。

2.把办理工作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现实问题紧密结合。一是围绕发展托幼服务方面的议提案,大力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全市新建普惠性托育机构已建设完成22家、在建3家,现有各类托育机构总托位数超3万余个,各区将托育项目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整体改造计划。二是围绕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方面的议提案,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城市,全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实现全覆盖,开设老年医学科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达到50%,28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首批安宁疗护试点,建成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7个,持续开展老年人免费体检。三是围绕急救体系建设方面议提案的办理,制定实施急救体系建设5年计划,打造中心城区10分钟和远城区12分钟急救圈,大力推进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4000台,满足广大市民急救需求。

3.把办理工作与谋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充分吸纳代表、委员智慧,把代表、委员高度关注、事关全局的意见与建议纳入规划,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武汉市医疗卫生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武汉市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武汉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规划的研究编制中,把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推进健康武汉建设、打造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样板、疫情常态化防控、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强医务人员权益保障、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加强健康教育、推进分级诊疗、加快大健康产业发展、打造武汉城市圈等方面意见建议吸收进规划,切实使议提案办理成为抓改革谋长远发展的突破口、着力点。

4.把提高城市生活品味与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六个一”系列活动,拟订我市《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协同推进健康武汉建设,江岸区省级健康促进区顺利通过复审验收。实施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建成了6个国家级、7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今年8月,第四届世界大健康博览会成功举办。日前,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21年度全国健康城市建设评价结果,武汉成为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

(四)突出根本标准,做到“三个坚持”,力争代表、委员更满意。坚持把代表、委员满意作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根本标准和终级目标。一是坚持做实在人,真情沟通。通过电话联系、登门拜访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对能够解决的及时落实,让代表、委员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当前难以解决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让代表、委员清楚进程;对因客观条件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到说实话、讲实情,取得代表、委员理解。二是坚持做责任人,加强跟踪落实。实施定期调度,出台针对性政策、采取过硬举措、拿出真金白银,抓好议提案的落实落地。实施定期通报,对工作力度不够、办理进度不快、办理结果不理想等问题进行督办。三是坚持做守信人,强化承诺兑现。强化动态管理,对已解决的问题,检查是否收到效果、达到代表委员期望;对已纳入解决计划的问题,检查是否兑现到位;对今年的B类件答复,明年将持续推动争取政策支持,对C类件答复,向人大代表说明原因。

在议提案办理中,我委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代表、党派、专委会、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狠抓落实,用努力、真情和真心换来代表和提案人的理解,保证办理工作的质量。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理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与代表、委员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将办好议提案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进一步持续跟踪求实效、问题导向抓落实、提高站位抓发展,全面推进议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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