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山路(墨水湖北路-四新南路)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9
仙女山路(墨水湖北路-四新南路)工程项目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武汉市审计局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仙女山路(墨水湖北路-四新南路)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仙女山路(墨水湖北路-四新南路)工程项目,其建设模式为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期2年+运维期13年)。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方与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公司成立武汉仙女山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建设、运营。项目批复的道路全长约3,026.23米,概算总投资约151,956.76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未办理规划、环境评价和水土保持验收;部分土地未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二)招标投标程序不规范。部分工程以暂估价形式规避招标

(三)工程管理不严格。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要求设计地基处理检测频率;电缆井混凝土未送检;施工期地表水超标准排入龙阳湖;桥面排水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设计单位未按环评报告要求设置低噪声路面。

(四)工程造价管理不严格。工程进度计量多计工程款。

(五)土地和房屋征收不规范。部分征拆资金被挪用、征地拆迁费实际成本测算超概算。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武汉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有关参建单位进行了约谈、罚款,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排查;对多计工程款进行了核减;对挪用征拆资金进行追回;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武汉市审计局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仙女山路(墨水湖北路-四新南路)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仙女山路(墨水湖北路-四新南路)工程项目,其建设模式为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期2年+运维期13年)。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方与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公司成立武汉仙女山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建设、运营。项目批复的道路全长约3,026.23米,概算总投资约151,956.76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未办理规划、环境评价和水土保持验收;部分土地未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二)招标投标程序不规范。部分工程以暂估价形式规避招标

(三)工程管理不严格。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要求设计地基处理检测频率;电缆井混凝土未送检;施工期地表水超标准排入龙阳湖;桥面排水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设计单位未按环评报告要求设置低噪声路面。

(四)工程造价管理不严格。工程进度计量多计工程款。

(五)土地和房屋征收不规范。部分征拆资金被挪用、征地拆迁费实际成本测算超概算。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武汉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有关参建单位进行了约谈、罚款,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排查;对多计工程款进行了核减;对挪用征拆资金进行追回;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武汉市审计局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仙女山路(墨水湖北路-四新南路)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仙女山路(墨水湖北路-四新南路)工程项目,其建设模式为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期2年+运维期13年)。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政府出资方与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公司成立武汉仙女山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建设、运营。项目批复的道路全长约3,026.23米,概算总投资约151,956.76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未办理规划、环境评价和水土保持验收;部分土地未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二)招标投标程序不规范。部分工程以暂估价形式规避招标

(三)工程管理不严格。设计单位未按规范要求设计地基处理检测频率;电缆井混凝土未送检;施工期地表水超标准排入龙阳湖;桥面排水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设计单位未按环评报告要求设置低噪声路面。

(四)工程造价管理不严格。工程进度计量多计工程款。

(五)土地和房屋征收不规范。部分征拆资金被挪用、征地拆迁费实际成本测算超概算。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武汉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有关参建单位进行了约谈、罚款,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排查;对多计工程款进行了核减;对挪用征拆资金进行追回;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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