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汉阳区区委书记、区长岗位职责、职权、廉政风险点进行公示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23
关于对汉阳区区委书记、区长岗位职责、职权、廉政风险点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武汉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区委书记、区长岗位的廉政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区委书记、区长岗位职责、职权、廉政风险点进行公示。

区委书记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指示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2、传达学习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的重要指示,听取区政府贯彻实施意见及执行情况的汇报。

3、负责召集区委常委会、全委会、党代会,代表常委会向全委会、党代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全委会监督。在区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对应由全委会、党代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和提出意见。审定有关召开党代会、全委会和常委会事项及准备工作,组织落实区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4、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制定辖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

5、制定符合汉阳实际的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各项社会事业建设

6、着力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

7、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对全区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

9、指导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

四、完善民主政治建设

10、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以及区法院、区检察院之间的关系,协调人民团体同党政领导机关之间的关系,健全和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1、在区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对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提交区委审定的重要事项以及街道党(工)委、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组织请示的问题作出决定。

12、指导全区民主法治建设。

13、指导全区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五、推动党的建设进程

14、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15、加强党员队伍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6、坚持民主集中制,大力发扬党内民主。

17、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18、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19、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负责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

六、坚持党管武装原则

20、加强党对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领导,不断增强综合保障效能,推动军地融合式发展。

 

区委书记岗位职权

一、政策执行权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的发展目标、方向、思路和措施,执行区党代会、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并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二、会议召集权

召集、主持区委常委会、区委全委会、区党代会和区委专题会议等,审定会议议题及列席人员;主持对常委会会议、全委会会议需要表决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主持人事协调小组会议。

三、协调统筹权

主持区委全面工作,根据区委常委班子成员的各自分工,加强日常工作调整,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特殊问题和难点问题。

四、工作指导权

指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武部和各街、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工作,听取经济建设、街道管理、社会事业、社会稳定、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汇报,指导解决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五、检查督促权

督促检查区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决定及区委重要工作执行落实情况,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六、表彰惩戒权

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评先、嘉奖、通报表扬等;对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等。

七、临机处置权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常委会的,可以临机处置,事后向区委常委会或全委会报告。

八、干部任用权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召集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工作的常委共同酝酿区管干部任免方案,向区委常委会推荐、提名拟任人选;对由上级党委任用的干部,代表区委向上级党委及组织部门提名推荐干部任用人选。

九、干部教育培训权

对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教育;安排干部参加国内、国外各级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十、干部监督管理权

对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区委调整的重要干部进行任免谈话、诫勉谈话。

十一、文件签发权

审定签发以区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或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

十二、其他权力

受区委委托处理领导干部公车配置、外出考察等其他事务的权力。

 

区委书记岗位廉政风险点

一、执行政策方面

1、不从实际出发、不顾地方财力、违背群众意愿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损害群众利益。

2、错误理解或任意曲解上级政策,导致执行偏差。

3、搞教条主义、本位主义,为本地区、小团体及个人谋取利益。

4、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不能在规定时间和标准内完成;对集体决策的事项消极抵制、拖延执行,造成工作损失;对明令禁止的行为,故意违犯、故意放纵,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选人用人方面

5、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搞“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

6、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进行拉票、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要求他人关照自己。

7、为身边工作人员的职务提升和职位安排拉关系、托人情、走后门,跑官要官,利用职权受贿卖官。

8、在机构变动、职务调整、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干部。

9、改变区委会议集体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指定提拔、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10、泄露区内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有关情况。

11、在提名推荐干部时,违反规定程序进行提名推荐,或随意推荐不熟悉人选,或明知推荐人选不符合提拔任职资格条件,仍然推荐的;故意隐瞒提名人选存在重要问题或搞人情提名、许诺提名、贿赂提名、打招呼拉票提名等,造成选人失察失误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分歧较大时,以个人意志强行提名推荐的;其他原因造成提名推荐不当,产生严重后果的。

12、对干部进行考核评价时,心存私心杂念,对人有亲疏,根据个人喜好评价干部工作业绩,不能公正、公平的对待每名干部。

三、重大决策方面

13、不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集体决策规则和程序,随意决策、盲目决策、超越权限决策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14、擅自决定重大决策执行、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大额资金使用。

15、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对失误、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扩大。

四、从政纪律方面

16、政治上不能与上级党委保持一致,阳奉阴违。

17、工作上不尽职尽责,失职渎职,造成工作损失;对公开承诺的事项不兑现。

18、以打电话、批条子、暗示等方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施加影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搞权力寻租、借机敛财。

19、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20、用公款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超标准公务接待、配备使用公车等。

21、违反公务回避、信息公开、宣传、保密等规定。

22、不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生活不检点、情趣不健康,铺张浪费。

五、管理班子方面

23.不能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不能带头履行职责、规范用权、廉洁自律。

24、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不健全。

25、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上不能发挥好主导作用。

26、全区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

六、权力延伸方面

27、利用权力、地位的影响,为亲属、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员谋取不当利益;允许、纵容自己的亲属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市场经济活动;为亲属或者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授意或暗示,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28、对亲属、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包庇、袒护、说情,干扰调查处理工作。

 

区长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指示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2、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主持区人民政府工作

1、执行区长责任制,主持区人民政府工作,领导区人民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2、主持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4、执行区委的决定。

5、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三、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

主持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财政预算、决算方案,重大收支计划调整方案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

四、组织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1、组织推进全区经济工作,解决经济发展和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

2、安排部署社会事业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

3、对事关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向区委提出意见建议。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领导推进区人民政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区长岗位职权

一、政策执行权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执行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区长办公会的决议决定。

二、议事决策权

1、召集和主持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区人民政府工作重大事项。

2、召集和主持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全区机构编制工作。

3、参与区委集体领导和决策。协助区委书记调度部署全区重点工作,推进工作落实。

三、指挥协调权

1、主持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抓好区政府党组工作,  兼管区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公务员局)、审计局、编办、汉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金口都市工业园园区办公室、太子湖共建区。

2、科学、合理确定副区长分工,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依法授权副区长负责区长职权范围内的专项工作。

3、召集和主持区长办公会议,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副区长工作。

4、主管监察、审计工作,对区人民政府工作实施检查监督。

四、人事提名权

按程序依法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名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五、应急处置权

依法组织制订、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六、财政审批权

1、审批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国家财政收支等有关事项的审计报告。

2、按法定程序负责预算外财政资金的审批,以及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预算外财政资金的审批。

七、人事审批权

1、审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人事任免调配、年度考核表彰、考录及相关工作;审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员招聘及相关工作,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2、审批全区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就业发展规划,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计划。

3、主持编制全区党政群机构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编制调整方案、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工作。

八、检查督促权

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决议及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对督查结果提出意见,及时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

九、文件签批权

审定签发以区政府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以区政府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

十、其他权力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区长岗位廉政风险点

一、执行政策方面

1、不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错误理解或任意曲解上级政策,导致执行偏差。

2、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不能在规定时间和标准内完成;对集体决策的事项消极抵制、拖延执行,造成工作损失;对明令禁止的行为,故意违犯、故意放纵,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3、不从实际出发,不顾地方财力,违背群众意愿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损害群众利益。

二、岗位履职方面

1、不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集体决策规则和程序,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超越权限决策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2、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决策中,不讲科学盲目决策,擅自决定造成失误。 

3、对重大审计事项,执行审计政策不到位,不能有效遏制经济问题的发生。 

4、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不够公开、民主。

5、不依法办事,违反规章制度,不尽心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

6、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对失误、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扩大。

三、制度机制方面

1、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导致政府效能低下,物资财产浪费和损失。  

2、行政审批工作中,不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程序,造成工作失误。

3、在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中,不够公开透明导致暗箱操作风险发生。

四、纪律作风方面

1、不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能保持艰苦奋斗作风。

2、不顾全大局,不讲团结,搞自由主义。

3、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4、利用权力通过打招呼等方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施加影响,干涉招投标、土地征收等工作,谋取个人利益。

5、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公款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超标准公务接待、配备使用公车等。

6、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员谋取不当利益。

7、对亲属、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包庇、袒护、说情,干扰调查处理工作。

8、违反公务回避、信息公开、宣传、保密等规定。

9、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生活不检点、情趣不健康,铺张浪费。

五、班子管理方面

1、不能履行好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不能带头履行职责、规范用权、廉洁自律。

2、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不健全。

3、在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增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上不能发挥好主导作用。

 

公示内容同时在汉阳区人民政府网、汉阳纪检监察网、区机关一楼大厅电子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27日。

全区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公示内容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于12月27日前与区纪委党风室联系。联系电话:84468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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