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二O二一年第二十五期)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9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二O二一年第二十五期)

一、中百超市有限公司金港一号店经营的红烧牛肉腊八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夏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中百超市有限公司金港一号店经营的红烧牛肉腊八豆(批号20210122)进行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鉴于该店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对其作出(夏市监不罚〔2021〕66号)免予处罚的不予处罚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中百超市有限公司金港一号店为流通环节,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为湖北楚大爷食品有限公司,产生问题原因经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判断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料代入而导致产品经检测不合格。该店将继续加强食品购进质量管理,不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二、武汉市江夏区蒋先生川菜馆使用自行消毒餐具筷子、圆盘、圆碗、啤酒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于2021年10月4日对武汉市江夏区蒋先生川菜馆使用的筷子、圆盘、圆碗、啤酒杯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情况:

武汉市江夏区蒋先生川菜馆使用的餐具经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立即改正,并给予(夏市监当罚[2021]16289号)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为该店员工未将清洗、消毒后餐具及时存放在餐具保洁柜中,而是直接将餐具放置在餐桌上暴露在空气中时间过久,而引起消毒后的餐具经检测不合格。下步该店将规范餐具消毒保洁操作流程,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严格把控各类餐饮具消毒保洁关,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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