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区级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3-11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区级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武志办〔2013〕7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 武汉地方志办公室 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3-04-15 发布日期 2021-03-11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区级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10:07 字号:[ ]

各区地方志办公室:

近年来,全市各区志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在各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各区志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精心编纂,区级年鉴编纂工作取得可喜进展。到2009年底,全市13个区全部编纂出版了年鉴,提前实现“区区编年鉴”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区级年鉴编纂质量,规范年鉴工作流程,更好发挥年鉴为现实服务的作用,现将区级年鉴编纂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区级年鉴编纂质量

1、制定年鉴编纂工作方案。科学制定各区年鉴编纂工作方案,年鉴的框架设计,要合理设置篇目,在结合各区实际、反映时代特点、地方特色的同时,注意类目、分目的整体性、科学性。

2、严把年鉴编纂质量标准。

(1)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保密等方面的要求。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年鉴的决策、咨询、参谋作用。

(2)在内容上,全面系统地反映区属各方面、各系统、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基本信息,不出现大的缺项漏项。做到资料充分,数据准确,图文并茂,容易检索。

(3)在体例上,符合年鉴编纂基本规范:框架设计科学合理,层次清晰;文字、图片、表格等各种体裁运用得当;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标点符号、法定计量单位等遵循国家有关规定。

(4)在记述上,条目是年鉴的基本载体,以说明文或记事本末为主。

二、规范区级年鉴送审程序

各区年鉴在编辑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武汉地方志办公室送审。送审稿包括所有编辑过的文字、表格、图片以及改稿意见、说明等,做到“齐、清、定”。送审时要附有送审报告,报告须有主编或主审签名并加盖公章。送审稿除书面打印稿外,连同电子文件一同报送。

武汉地方志办公室收到送审稿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稿审阅,并签署审稿意见和建议。

三、明确区级年鉴出版要求

1、全市区级年鉴统一审稿,统一封面、装帧设计,印刷、出版事宜均由各区自行解决。武汉地方志办公室继续在出版有关费用方面给予支持。

2、区级年鉴出版后,应及时报送武汉地方志办公室。

四、重视区级年鉴编纂工作

2013年,市绩效考评办将全市各区区级年鉴的编纂工作纳入武汉市市级绩效目标管理,作为刚性目标对我办进行年度考核。全市各区志办应以此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编纂质量和进度,确保每年12月前完成年鉴编纂出版工作。

武汉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扫码查看手机版

关联 图片

关联 附件

返回

各区地方志办公室:

近年来,全市各区志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在各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各区志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精心编纂,区级年鉴编纂工作取得可喜进展。到2009年底,全市13个区全部编纂出版了年鉴,提前实现“区区编年鉴”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区级年鉴编纂质量,规范年鉴工作流程,更好发挥年鉴为现实服务的作用,现将区级年鉴编纂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区级年鉴编纂质量

1、制定年鉴编纂工作方案。科学制定各区年鉴编纂工作方案,年鉴的框架设计,要合理设置篇目,在结合各区实际、反映时代特点、地方特色的同时,注意类目、分目的整体性、科学性。

2、严把年鉴编纂质量标准。

(1)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保密等方面的要求。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年鉴的决策、咨询、参谋作用。

(2)在内容上,全面系统地反映区属各方面、各系统、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基本信息,不出现大的缺项漏项。做到资料充分,数据准确,图文并茂,容易检索。

(3)在体例上,符合年鉴编纂基本规范:框架设计科学合理,层次清晰;文字、图片、表格等各种体裁运用得当;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标点符号、法定计量单位等遵循国家有关规定。

(4)在记述上,条目是年鉴的基本载体,以说明文或记事本末为主。

二、规范区级年鉴送审程序

各区年鉴在编辑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武汉地方志办公室送审。送审稿包括所有编辑过的文字、表格、图片以及改稿意见、说明等,做到“齐、清、定”。送审时要附有送审报告,报告须有主编或主审签名并加盖公章。送审稿除书面打印稿外,连同电子文件一同报送。

武汉地方志办公室收到送审稿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稿审阅,并签署审稿意见和建议。

三、明确区级年鉴出版要求

1、全市区级年鉴统一审稿,统一封面、装帧设计,印刷、出版事宜均由各区自行解决。武汉地方志办公室继续在出版有关费用方面给予支持。

2、区级年鉴出版后,应及时报送武汉地方志办公室。

四、重视区级年鉴编纂工作

2013年,市绩效考评办将全市各区区级年鉴的编纂工作纳入武汉市市级绩效目标管理,作为刚性目标对我办进行年度考核。全市各区志办应以此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编纂质量和进度,确保每年12月前完成年鉴编纂出版工作。

武汉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