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605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605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现将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605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大力推进我市氢能产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氢能源作为公认的清洁能源,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布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共机构节能和公务用车管理是机关事务部门的重要职能工作,推广氢能源汽车是促进能源结构清洁转型,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我局积极响应,大力支持。

一、氢能源汽车发展应用现状

就目前我国氢能源汽车发展情况来看,氢能源燃料电池汽车正在逐步进行推广应用,但主要在一些企业园区作为园区内通勤公交车、作业车及工具车进行试用,我市如东湖高新区、武经开(汉南)区已有企业园区在试用。但氢能源乘用车尚处于实验研发阶段,各大汽车厂商均未有车上市和实现量产。

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出台《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9〕27号),我局于2020年5月相应制定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倡导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要求“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的新增和更新普通公务用车原则上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不低于60%,重点推进在新增和更新机要通信用车、定向路线执法执勤车、离退休干部用车中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市本级批复公务用车更新计划总计97台(含特种专技用车),其中新能源车型65台,占比达67%。

三、大力支持氢能源汽车发展

氢能源作为一种完全清洁的新能源,大力推广应用是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更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未来,如国内汽车厂商有氢能源汽车量产上市,且车型、价格等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能够被市财政列入市政府协议供货商名单 ,我局也将积极推动氢能源汽车应用于新增和更新的机要通信用车、定向路线执法执勤用车以及离退休干部用车等公务用车类型,助推我市氢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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