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368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368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市发改委:

现将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368号提案提出的有关“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要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提案者。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成立以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宣传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抖音、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印制宣传品,指导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引领和带动全社会提高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意识,持续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成。

一、积极行动,强势推进。在国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和武汉市《武汉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流通量的实施方案》发布后,针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特点,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细化,并且明确提出了“到 2021年底,党政机关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到 2022年底,公共机构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工作目标。

二、大力宣传,注重养成。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提倡各级公共机构使用钢笔、可重复利用签字笔等再生资源办公用品。食堂等餐饮场所推广循环使用餐具,加强清洁消毒,强化卫生监督管理。饭菜打包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可降解塑料袋及可降解打包盒,鼓励干部职工自带餐具。公务会议推广使用瓷杯、玻璃杯等饮水器具,鼓励自带杯具。招待所、培训中心等接待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鼓励自带洗漱用品。

三、完善措施,形成合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禁塑纳入节约型机关建设考评体系和节能工作考核体系,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要求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全面落实禁塑工作责任制,制定禁塑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到位。积极收集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禁塑和垃圾分类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全省、全国予以宣传推广。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关于塑料污染治理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从单位做起、从家庭做起,用实际行动践行禁塑要求。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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