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社局、武汉市公安局关于招聘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看护辅警的公告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8-10-26
武汉市人社局、武汉市公安局关于招聘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看护辅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0-26 00:00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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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工作需要,武汉市人社局、武汉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0名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其中,男350,女50)。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至1996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六)优秀退伍军人和具有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看护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八)具有看护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泄漏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二)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四)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五)曾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看护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看护辅警的招聘工作,按照公告、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30日9:00至11月5日17: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报名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网打印报名登记表。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9:00,报考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上午9:00—10:3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线。从达到笔试合格线及以上的人员中,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到1:2及以上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低于1:2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查人员于2018年11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武汉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江汉区马场路与福利路交叉口西,武汉市公安局后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下列资料:
       (1)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看护辅警报名登记表;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准考证。
    工作人员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携带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料不全、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时信息不一致且无法说明缘由,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以及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进行体检。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通过武汉人事考试网、武汉市公安局“平安武汉”官方微信以及平安武汉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聘用的看护辅警工资待遇由“底薪+补贴”组成。其中,底薪为人均32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补贴为执行看护任务期间,按实际工作日发放的执勤补贴和伙食补助。
       相关事项提醒:
       (一)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是个人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证,请妥善保管。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咨询电话:
       招聘报名政策咨询:武汉市公安局   027-8539652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武汉市人社局   027-82639495

       附: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看护辅警招聘职位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公安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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