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10-26
《江汉区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江汉区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按照《江汉区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区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重点为:

一、严查四类重点区域:1.全区重要路口(解放大道新华路口、发展大道青年路口、京汉大道友谊路口、建设大道新华路口、发展大道新华路口、建设大道青年路口、发展大道唐家墩路口);2.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含江汉路步行街、武商广场、江宸天街、菱角湖万达等重点商圈,协和医院、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等重点医圈);3.汉口火车站、青年路客运站、地铁站、景点景区等“城市窗口”区域;4.城市环线等重点区域。

二、严查十种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1.无牌上路;2.闯红灯;3.违禁闯行桥隧;4.逆行;5.有非机动车道不按道行驶;6.带蓬打伞;7.违规载客;8.违停聚集候客;9.非法营运;10.行驶中接打电话。同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提示教育;严查正三轮摩托车(“麻木”)、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非法营运、聚集侯客等突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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