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水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5
武汉市水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63月至20166月,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武汉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等7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水务局是主管武汉市水行政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属市直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2015年市财政局批复市水务局本年收入预算为139753.34万元,支出预算为140753.38万元,2015年市水务局收入执行数为129614.59万元,支出执行数为125680.63万元,其部门预算和执行结果的差异主要是因为预决算口径不一致、部分项目支出指标结余和结转、往来收入预计偏差等原因造成。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堤防抢险加固及维修等少数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计10093万元。
  (二)市水务局本级及所属武汉市水务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前年度完工项目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计4705.3万元。
  (三)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将历年的经营收入计入预收账款科目贷方,少计收入2500万元。
  (四)武汉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节水宣传品发放、领用不规范,计9.0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对市水务局及相关所属单位提出如下处理意见:对少数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的问题,责成市水务局在今后规范预算编制。对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应组织全系统对历年项目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商财政部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对少计收入问题,要求市水务局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账务清理,据实核算。对节水宣传品发放领用不规范问题,要求该单位规范宣传品的收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水务局及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已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尽可能将专项资金预算直接细化到具体使用单位和具体项目;二是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已商财政部门上缴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对少计收入问题已调账;四是已制定《节水宣传品发放领用工作制度》,并严格规范节水宣传品发放领用行为,完善发放领用手续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63月至20166月,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武汉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等7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水务局是主管武汉市水行政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属市直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2015年市财政局批复市水务局本年收入预算为139753.34万元,支出预算为140753.38万元,2015年市水务局收入执行数为129614.59万元,支出执行数为125680.63万元,其部门预算和执行结果的差异主要是因为预决算口径不一致、部分项目支出指标结余和结转、往来收入预计偏差等原因造成。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堤防抢险加固及维修等少数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计10093万元。
  (二)市水务局本级及所属武汉市水务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前年度完工项目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计4705.3万元。
  (三)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将历年的经营收入计入预收账款科目贷方,少计收入2500万元。
  (四)武汉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节水宣传品发放、领用不规范,计9.0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对市水务局及相关所属单位提出如下处理意见:对少数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的问题,责成市水务局在今后规范预算编制。对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应组织全系统对历年项目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商财政部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对少计收入问题,要求市水务局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账务清理,据实核算。对节水宣传品发放领用不规范问题,要求该单位规范宣传品的收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水务局及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已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尽可能将专项资金预算直接细化到具体使用单位和具体项目;二是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已商财政部门上缴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对少计收入问题已调账;四是已制定《节水宣传品发放领用工作制度》,并严格规范节水宣传品发放领用行为,完善发放领用手续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63月至20166月,武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武汉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等7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水务局是主管武汉市水行政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属市直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2015年市财政局批复市水务局本年收入预算为139753.34万元,支出预算为140753.38万元,2015年市水务局收入执行数为129614.59万元,支出执行数为125680.63万元,其部门预算和执行结果的差异主要是因为预决算口径不一致、部分项目支出指标结余和结转、往来收入预计偏差等原因造成。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堤防抢险加固及维修等少数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计10093万元。
  (二)市水务局本级及所属武汉市水务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前年度完工项目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计4705.3万元。
  (三)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将历年的经营收入计入预收账款科目贷方,少计收入2500万元。
  (四)武汉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节水宣传品发放、领用不规范,计9.0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对市水务局及相关所属单位提出如下处理意见:对少数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的问题,责成市水务局在今后规范预算编制。对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应组织全系统对历年项目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商财政部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对少计收入问题,要求市水务局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账务清理,据实核算。对节水宣传品发放领用不规范问题,要求该单位规范宣传品的收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水务局及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已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尽可能将专项资金预算直接细化到具体使用单位和具体项目;二是对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已商财政部门上缴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对少计收入问题已调账;四是已制定《节水宣传品发放领用工作制度》,并严格规范节水宣传品发放领用行为,完善发放领用手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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