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武审改办[2016]5号)及《武汉市民政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为落实我局2019年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拟对相关执法对象进行抽查,计划如下:
一、 抽查事项(2项):对儿童福利院的监督检查及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 抽查内容:
(一)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内容:
1、对养老机构的变更情况的检查;
2、对养老机构的入住对象情况的检查;
3、对养老机构的执业情况的检查;
4、对养老机构的年检整改情况的检查;
5、对养老机构的补贴资金拨付情况的检查;
6、对养老机构是否存在的其他项目进行检查;
(二)对儿童福利院的监督检查内容:
1、对儿童福利院的服务协议的检查;
2、对儿童福利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
3、对儿童福利院的服务标准的检查;
4、对儿童福利院的护理人员的检查;
5、对儿童福利院的特教人员的检查;
6、对儿童福利院的财务管理的检查;
7、对儿童福利院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8、对儿童福利院其他项目的检查;
三、执法时间:2019年5月——10月
四、执法依据:
1、《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武审改办[2016]5号)
2、《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
3、《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
4、《武汉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5、《武汉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6、《武汉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
7、《武汉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
五、责任处室(2个):局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
六、配合处室(1个):局政策法规处
七、执法人员选择范围:市民政局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7人)
八、执法对象选择范围:市民政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其中儿童福利院1家,养老机构(福利院)2家。
九、随机抽查方式:由局政策法规处的主持,相关业务处室监督,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名开展行政执法;由于全市儿童福利院仅1家,对儿童福利院的监督检查执法对象无需随机抽取;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从2家执法对象中按50%的比例随机抽取开展执法。
武汉市民政局
2019年1月3日
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