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警发布关于“放管服”新措施的部分解答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11-20
武汉交警发布关于“放管服”新措施的部分解答
武汉交警发布关于“放管服”新措施的部分解答
发布时间:2020-11-20

11月20日,公安部通报的“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将开始实施,其中关于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领年龄及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等新措施备受关注,在此,武汉交警针对部分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一、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在部分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政策解读

此次新措施放开了省内居民在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新车的注册登记时,非本地户籍居民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明的限制。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内异地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新车的注册登记时,仅需提供身份证;持有本省(区)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即可办理。但其他车型及二手车相关业务仍需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湖北省内户籍居民仅提供身份证)、本省(区)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国产车)

4、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进口车)

5、购置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非免检车辆的,或者免检车辆有下列情形:①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②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③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需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办理流程:

1、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在登记服务站或相关网点提交申请。咨询电话:12123。

2、审核:工作日内到窗口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核。

3、受理:登记受理后窗口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告知申请人。

4、其他事项: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申请前在“公安交管12123APP”上提前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也可在业务受理后在现场选定号牌号码;业务受理成功后,可选择邮寄号牌。

二、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领年龄

为更好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政策解读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适用于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或者临时驾驶许可,也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为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在考领驾驶证报名时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测试的形式通过机动车驾驶理论考试系统,有一次模拟测试机会,每次测试由系统随机抽取20道题,包括10道选择题和10道判断题,测试时间为20分钟。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测试通过的受理报名,未通过的可以在三个月内补测两次,测试成绩三个月内报名有效。市民如须测试,可在工作时间请前往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江北考场(硚口区汉西北路63号),随到随测。测试合格后,即可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要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

三、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对无相应记分周期满分记录,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进一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客货运输企业需求。

政策解读

1、调整申请年龄。申请A1、A2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含);申请AB类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含)调整至60周岁(不含)

2、缩短增驾时间。申请A1驾驶证的,由取得B2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A2和B1驾驶证的,由取得B2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

适用于初次申领、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或者临时驾驶许可,也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驾驶员达到60周岁时,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将进行注销。所以,临近60周岁的驾驶员应当慎重申请增驾。

新旧政策的区别

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1、申请人前往驾驶人体检点进行体检;

2、申请人于驾校受理点完成增驾业务信息预录入和12123平台注册;

3、车管所对12123平台信息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的增驾业务进行远程受理;

4、申请人缴纳科目一考试费,在12123平台预约科目一考试;

5、在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满足规定时间的,分科目缴纳考试费,在12123平台预约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6、申请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可以在12123平台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四)考试;

7、携带已持有驾驶证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四)考试,考试合格的,受理岗收回申请人已持有驾驶证,申请人现场参加宣誓后领取新驾驶证。

(张鹏 高瞻)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