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青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3-29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青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促进青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关于促进青山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的实施方案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环节。为坚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的功能定位,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确保社区居民获得公平、均等、同质的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0〕12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全面践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立足公平,体现公益,推进不同举办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统一管理,向居民提供同质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基本医疗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任务

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站)不论办医主体,统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统一执行政府指导价,统一落实一般诊疗费,统一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公益性职能发挥,确保看病用药价格一致,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致,居民就医感受度得到明显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科学规划设置,优化现有资源,合理网点布局,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坚持公益性质。突出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定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承担政府公益性职责,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

(三)坚持群众满意。以满足群众就医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增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感受度,持续提升居民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坚持分步实施。按照市级要求,分阶段、分步骤逐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21年3月底之前全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在2021年12月底之前全部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统一执行政府指导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基本医疗服务,必须执行政府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标准,严格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并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二)统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品规和使用金额比例按规定执行。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耗材均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上统一采购、统一结算,并实行零差率或不高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销售。

(三)统一实施一般诊疗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或不高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的同时,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制度,按照省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四)统一提供规范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严格对照标准,为社区居民提供规范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一体化管理规定对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监管、统一考核。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1年3月底之前)

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完成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调查摸底,在专题研究和测算预评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实际和可行的原则,组织制定本区实施方案。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阶段(2021年3月底之前)

根据实施方案,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政策落实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3月底之前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部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执行政府指导价、统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统一实施一般诊疗费执行到位。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阶段(2021年12月底之前)

结合实际情况,严格落实进度要求,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在2021年底之前全面落实统一执行政府指导价、统一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统一实施一般诊疗费、统一提供规范服务执行到位,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责。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的重要意义,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行,加强对药品销售价格、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管,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要求、同监管、同考核,对不执行政策的机构按规定进行通报、处罚直至退出。

(二)落实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统筹使用上级财政补助经费,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要积极推进、逐步降低社会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成本,结合市场价格按一定比例对其房屋租金进行补贴,按照服务人口数、岗位设置标准以及辖区内政府办机构的补助标准对其相关人员予以适当补贴,保障其正常运行。

(三)加强综合监管。建立多部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区卫健局负责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依法执业、医疗行为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行监督管理。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相关补助经费。区医保局负责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价格项目及收费标准,对药品、耗材招标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的设置审批工作。

(四)完善考评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履行公益性情况、服务治疗、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

(五)建立退出机制。区卫健局要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议,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不按规定承担政府公益性职责和严重违规违法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予以调整、退出,切实保障居民享受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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