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策解读
栏目: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1-05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关于印发<市房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武房规〔2018〕6号,以下简称原《裁量基准》)于2018年制定,制定时所依据的部分法律法规已发生重大变化,房管领域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发生了调整,原《裁量基准》已不满足当前的实际需求。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的通知》(鄂建设规〔2022〕1号)的规定,以及近年来我市房管系统在行政处罚裁量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好的做法,修订原《裁量基准》,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行政执法和处罚,有利于提高房管执法水平,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的通知》(鄂建设规〔2022〕1号)

三、重点内容说明

(一)完善行政处罚事项体系

根据部门职责范围,结合“互联网+监管”系统分类要求,将原《裁量基准》中行政处罚事项由九大类53项,调整为十大类83项,涵盖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住房保障、房产测绘、房屋安全、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等各个管理领域。其中依法新增了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者未将噪声影响及防护措施公示或纳入合同”等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删除了“业主大会建设类”等有关内容。

(二)细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针对我局83项行政处罚事项,对照省住建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内容,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程度、后果影响大小,合理划分不同档次违法情形,进一步细分和补充“处罚幅度”清单共计235条,便于各执法单位(含街道赋权事项)行政处罚裁量的具体操作。

(三)形成行政处罚完整处理架构

在坚持合法性、合理性的原则上,确保《裁量基准》和《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印发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通知》(简称《三张清单》)协调一致,即不予处罚的情形直接适用《三张清单》,《三张清单》规定的减轻、从轻的情形均在《裁量基准》中得以体现,确保整体逻辑结构一致。

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