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武政办〔2020〕6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按要求解读如下。
一、制订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2号);
3、国家、省关于开展消费扶贫的其他政策文件等。
二、制订过程
2020年3月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收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制订我市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一)起草过程
1、市发展改革委制发通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中各省直单位的分工,请对应的20余家市直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就我市开展消费扶贫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及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中的事项进行反复沟通,协调确定是否纳入《实施方案》的内容。
2、市发展改革委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以及各市直单位提出的意见方案等,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拟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实施方案》的内容更具可操作性,市发展改革委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至29个市直单位和15个区(开发区)征求意见,并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各单位职能进行反复核实,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对《实施方案》中相关内容、责任单位、规范表述等进行核实核对明确。
(二)呈报审定过程
市发展改革委将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呈报市政府审定,建议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
“一个围绕”,即围绕促进全市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三个坚持”,即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实现三个目标”即拓展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渠道,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推动贫困地区美丽乡村旅游发展。
(二)重点工作
1、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消费扶贫。包括推动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激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费扶贫、促进贫困地区劳务消费等方面。
2、畅通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包括完善农产品供应体系、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流通服务网点建设、鼓励生产基地认领订销等方面。
3、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包括加快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
4、强力推进贫困地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包括加强乡村旅游规划、完善提升旅游基础设施、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开展美丽乡村旅游推介等方面。
(三)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促落实等四个方面。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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