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移动湖北有限公司GSM无线网十六期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4
关于中国移动湖北有限公司GSM无线网十六期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
省环境保护厅: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移动湖北有限公司GSM无线网十六期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收悉。经初步审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包括:GSM无线网十六期全省新建基站3330个,新增载波93703套,总投资189100万元;天线架设方式主要有地面铁塔、地面美化天线、地面拉线塔、楼顶美化天线、楼顶抱杆、楼顶拉线塔等;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包括武汉、黄石、十堰(包含神农架林区)、荆州、宜昌、襄阳、鄂州、荆门、黄冈、孝感、咸宁、恩施、随州、江汉(含天门、仙桃、潜江)等十四个移动业务区。

二、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属于鼓励类项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八章高新技术产业中关于信息服务业提出要“积极培育数字视听、网络及通讯、计算机、软件四类优势产品”;本项目建设符合《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广泛征求当地政府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建设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并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三、《中国移动湖北有限公司GSM无线网十六期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较规范,符合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现状描述基本清楚,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评价标准和污染因子选择正确,评价方法适当,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四、评价结论表明:职业场所、公众场所功率密度值均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相应照射导出限值要求,同时满足《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规定的电磁辐射单个项目管理限值规定。在全面落实《中国移动湖北有限公司GSM无线网十六期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辐射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基站建设过程中应注重维护周围群众的环境权益,选址时应充分考虑基站与周围居住、办公等场所的距离;施工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做好与拟建站址周围居民的深入沟通以及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工作,以取得公众的理解;设置天线的发射方向时,尽可能避开环境保护目标,将辐射影响降到最低;项目建成投运后,及时将站址周边辐射环境监测报告向周围居民公开,以消除其对电磁辐射环境的恐惧和抵触。

  六、原则同意12月29日技术审查会专家意见,《中国移动湖北有限公司GSM无线网十六期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呈报省环保厅审批。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