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30
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恩施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5月到年底,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排查类型

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主要问题及责任分工如下:

1、城镇生活污水直排及黑臭水体治理不力问题(县住建局);

2、化工企业污染及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县科技和经信局);

3、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去产能落实不力问题(县发改局、县科技和经信局);

4、违法捕捞及退捕安置落实不力问题(县农业农村局);

5、生态保护区违法开发问题(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

6、船舶污染物直排及违规收集转运处置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宜昌巴东海事处);

7、违法侵占河流岸线问题(县水利局);

8、违规填湖造湖、小水电清理整改不到位问题(县水利局);

9、毁林占地问题(县林业局);

10、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固体废物随意堆置及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溢流直排问题(县城管局);

11、危险废物违规处置问题(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

12、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其他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2022年5月)

各部门重点围绕以上问题类型,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形成整改工作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

(二)整改阶段(2022年6月至10月底)

各部门按照整改方案,全面推进整改,切实做到真改、实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整改工作要坚持分类处理,能立行立改的,要按照方案要求立行立改;对于整改时限较长,资金投入较大,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既要有长期的整改方向与目标,也要有短期的应急措施。在问题整改过程中,要注重举一反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

(三)验收阶段(2022年11月至年底)

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验收,逐条对账销号,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整改进展滞后的限期完成整改,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进行约谈通报,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意识,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工作,切实抓紧抓细抓实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各牵头部门问题台账和整改工作方案于2022年6月5日前报送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将根据报送情况建立巴东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台账,各牵头部门需于每月10日前向县发改局报送上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县发改局将同步报送问题台账和整改进展至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县发改局联系人:谭平,电话:15927392037(钉钉同号);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联系人:胡义涛,电话:15997743974(钉钉同号)。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结合各部门职责职能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成齐抓共管、统筹兼顾的良好工作机制。

(三)突出以点带面。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排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系统排查整改巴东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构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县发改局每月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和协调调度,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对县直有关单位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负责验收销号工作,各乡镇配合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1.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范本)

      2.巴东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台账

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