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1
恩施州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2年,恩施州财政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系列要求,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有效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把握“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财政讲堂、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内容,作为各级财政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和载体,推动财政系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法治建设专题学习达到4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建设法治财政和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严格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健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民生优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底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80%以上。全力做好法治建设资金保障。2022年,州级财政在不可预见支出中分别安排信访维稳、人民调解等经费600万元。根据执法部门需求,在年初预算时,及时足额保障执法经费。同时,局机关将普法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安排,充分满足征订各类法治宣传材料、参加法制培训、开展多途径的普法宣传等法治建设支出需要。

(三)严格规范财政行政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恩施州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清单、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财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规范执法流程,明确执法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有效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基准,确保处罚裁量统一规范。整理汇编州财政局行政处罚事项,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处罚事项,明确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标准,按照违法程度轻微、一般、严重等阶次确定行政处罚的标准,充分彰显了财政执法的“温度”与“力度”。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依法及时公开财政执法信息。对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局党组定期听取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汇报,对违法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并邀请局机关法律顾问对执法程序、决策程序进行合法性评估。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根据“谁制定、谁负责”原则,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重点任务落地。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对涉及民生保障资金,直接支付到基层单位或群众个人,对涉企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到企业,对项目资金按实施进度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减少资金中转停留,以最快速度直达。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开展了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严格对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清单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目录化管理,第13次动态调整恩施州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均已在恩施州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并同步公布涉企收费举报投诉电话,确保清单之外零收费。深化财政部门“清减降放”改革。在全州财政系统开展政务服务“清减降放”改革“回头看”。对县乡村三级财政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做到事项清单、申请材料、办理环节、承诺时限等全州统一、规范一致。开展领导体验办事活动。2022年,局党组书记、局长在线体验政务服务办理事项3次,现场调研政务服务事项办理3次;分管副局长在线体验政务服务办理事项6次,现场调研政务服务事项办理6次。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了恩施州财政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实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路线图,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台账,政府采购、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各项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五)自觉接受权力监督和制约。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严格履行年度预决算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公开局内相关政务信息,整合公开政府各部门决算、预算等财政信息。按照定期更新,随时公开的原则,对法定、固定公开内容实行周期性更新,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申请渠道,并及时回复。坚持依法行政,本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无因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未合理处置引发的重大舆情,无未落实《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的事项。

(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并下发全州财政“八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提出“八五”普法规划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明确了财政普法七大重点内容。制定2022年州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财政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深刻把握法律法规核心内容,提高财政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周”、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年度普法等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干部学法用法等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法治培训,全局干部职工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工作。成立法治建设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确定局法规税政科具体负责法治建设暨普法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县市财政部门也相应明确税法股对口负责。

(二)压实法治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重大财政行政决策、管理制度、执法行为,依法组织专家论证、实施风险评估,提升财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北雄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州财政局法治建设各项事务。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执法行为。

(四)带头学法用法。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局成,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知识,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局领导的示范引领下,我局4位年轻同志先后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推动了财政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总体提升。落实年终述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开展述法。注重法治素养用人导向,配强法制机构人员,建立州财政局公职律师队伍,全局公职律师达到4人。

三、存在的不足和2023年工作打算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财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有为,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法治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亟需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财政业务工作岗位与财政法治工作岗位人员的交流轮岗不够,缺乏一批既懂财政业务又懂财政法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二是财政干部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零星学、被动学、碎片化的学,法治培训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力度效果有待提升。三是对县市财政部门特别是基层财政所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不够,全州财政系统法治建设的联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严格落实预算法,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节点,做好财政普法宣传,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特此报告。

恩施州财政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