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机构设置情况、财政资金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2年按照县里要求,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公布的所有发布的文件逐个进行检查纠错,确保每个发布的文件完整、无错别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2022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设置和公开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

(五)监督保障方面。本部门需在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并要求须公开的要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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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主要存在在实际工作中与群众的互动较少,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喜闻乐见,要创新政策解读的形式,以漫画、图文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已进行整改。本年度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全面,部分板块没有涉及,现已增加涉及我中心业务板块,已进行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我中心属县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型费用;二是我中心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三是我中心增加公共资源配置栏目,对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交易信息进行公告。